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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9: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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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重庆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在重庆办理卫生许可证,依据《重庆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对于特定公共场所实行告知承诺管理的...
在重庆办理卫生许可证,依据《重庆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对于特定公共场所实行告知承诺管理的办理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申请人依法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许可实施机关应一次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并向申请人提供申请书和告知承诺文书示范文本。申请人填写《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提交《重庆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主要设备和设施的目录清单,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审核与决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补交材料:申请人应在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三个月内补交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一年内出具的合格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需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从业人员名单、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及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等材料。
后续监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在申请人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5日内,告知所在地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可根据申请人提出的公共场所现场指导需求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指导服务;并且在申请人通过告知承诺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三个月内,对该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如果是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相关信息,如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路名或门牌号等情况,也有相应流程:
变更申请: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路名或门牌号的,应向原发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以及对应变更情况所需的特殊证明资料(如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需提供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等)。
审核与发证:对变更申请符合许可条件的,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当场作出卫生行政审批的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对于卫生许可证的延续申请:
延续申请: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交《重庆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延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一年内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需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从业人员名单、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及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等材料。
审批发证:申请人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申请,填写《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提交规定材料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当场作出卫生行政审批的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适用场所范围:本市对以下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包括住宿场所(宾馆、旅店、招待所)、沐浴场所(公共浴室、温泉浴室、桑拿室、足浴室、婴幼儿沐浴室)、美容美发场所(美容店、理发店)、游泳场所(游泳场、馆)、娱乐与文化场所(影剧院、游戏厅、歌舞厅、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网吧)、交易场所(商场、超市、书店)、就诊场所与交通场所(候诊室、候车、机、船室)等。
基本要求:
申请人要依法提出申请,并且充分了解许可实施机关告知的审批条件和材料要求,根据其公共场所的真实情况如实作出承诺并提交所需材料,作出不实承诺或不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应当诚信守诺,在其公共场所达到法定条件前,不得开展公共场所经营活动。例如,在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之前,场所的卫生设施、人员资质等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能提前营业。
新办卫生许可证材料:
申请表相关:《重庆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主要设备和设施的目录清单,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检测与评价报告: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一年内出具的合格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人员相关材料:从业人员名单、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及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
管理制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许可证延续申请材料:
《重庆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延续)》。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
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一年内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从业人员名单、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及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
变更申请材料(以部分变更情况为例):
单位名称变更: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有关部门核准的证明资料(如变更前后的经营单位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证明、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或有关部门核准的证明资料(如变更前后的经营单位营业执照)。
根据之前的信息,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邮编:401147,可能是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地点之一。但由于不同类型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可能涉及到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等,具体的办理地点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如场所所在区域、许可证类型等)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准确咨询。
当场作出决定的情况:对于新办、变更(如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路名或门牌号变更等符合条件的情况)、补发等申请,在申请人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后,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当场作出卫生行政审批的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后续监督与其他时间要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在申请人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5日内,告知所在地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并且在申请人通过告知承诺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三个月内,对该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但一般来说,建议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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