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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9: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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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生产许可证 34 号文的相关介绍一、生产许可证 34 号文是什么生产许可证 34 号文指的是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
生产许可证 34 号文指的是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 号)。该文件旨在进一步调整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并试行简化审批程序。
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进一步调整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取消 19 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将 3 类工业产品由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将 8 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由质检总局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对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为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取证成本,由质检总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地区和行业试行简化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一是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改由企业提交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二是后置现场审查,企业提交申请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并作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承诺后,经形式审查合格的,可以先领取生产许可证,之后接受现场审查。
以下是一些与生产许可证相关的案例,但并非直接针对 34 号文的特定案例:
生产许可证 34 号文带来了多方面的影响:
调整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优化了资源配置,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简化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效率,降低了企业取证成本,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
先证后核的制度设计也对许可概念带来了挑战。先证后核意味着即便相对人不符合法定许可条件,也可以先行解除对其从事特定活动的禁止,这从原来的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发证的流程,转变为申请——形式审查——发证——实质审查——不符合条件则撤销。这种程序调整影响到许可的内涵,造成了内在矛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 号),质检总局发布了相关实施意见,推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推进简化审批程序标准化和规范化。各地区和相关部门也在积极推进改革措施的落实。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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