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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9: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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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建筑公司资质租赁的全面解读一、建筑公司资质租赁的定 相关法规建筑公司资质租赁,指的是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通过支付一定费用,...
建筑公司资质租赁,指的是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通过支付一定费用,借用有资质的建筑公司的名义来承揽工程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
依据相关法规,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明确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要求。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同时,军队所属企业申请资质也有特定的流程。
建筑公司资质租赁存在诸多风险和严重后果。
在劳动用工方面,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一旦出现工伤、劳动争议,被借用企业就要承担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
税务经济方面也存在风险。管理费可能被没收,还会有因开票涉及的税务经济法律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被借用企业的“非法所得”通常就是收取的管理费。
对于出借资质的企业,根据《建筑法》第 66 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同时,《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中的处罚规定,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可依法限制其参加工程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识别建筑公司资质租赁违法行为的方法:
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北京高院解答》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挂靠”行为:
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又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是对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禁止性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项是对借用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无效性规定。
合法获取建筑资质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通过整体收购一家具有高资质的建设工程企业。
通过企业之间重组、合并、分立进行资质平移。
参加资质考试。参加建筑资质考试是获得资质的最传统方法。建筑资质考试包括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工程监理、建筑装修装饰施工等几大类别。要参加考试,需要先满足一些基本条件,如企业注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然后报名,通过笔试和面试后即可获得相应级别的资质。参加建筑资质考试是比较困难的,需要具备一定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
通过企业合作获得资质。有些资质级别较低的企业可以通过与资质级别较高的企业合作,利用其资质来承揽一些大型工程。这种方式将企业的优势互补,使企业互相提高,同时也有利于项目的成功实施。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22 号)及其相关的修 补充规定,对建筑企业资质的申请、许可、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同时,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资质申请和许可程序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印发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等文件,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认定事项压减工作。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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