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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9: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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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工程资质招标投标流程工程资质招标投标是一个复杂且规范的过程,一般包括以下主要流程:项目报建与招标申请:建设工程项目需要进行报建,包...
工程资质招标投标是一个复杂且规范的过程,一般包括以下主要流程:
项目报建与招标申请:建设工程项目需要进行报建,包括提交项目的建议书、编制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等。同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招标申请并进行备案和立项批复,这其中会包含规划、土地以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工程预算与造价编制:由有资质的设计公司根据项目设计图纸,再由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编制工程预算。
委托代理机构:由于整个流程较为繁琐且专业,业主方通常会委托有能力的代理机构来负责招标业务。
编制招标文件:需要专业的造价人员参与,业主方和代理机构根据工程造价制订工程招标栏标价(最高限价)和下浮的最低价。同时,要明确投标企业应具备的资质等级、企业业绩、社会信誉度、质量要求、工期等基本招投标条款,并做好合理造价,为后期工程节省资金。
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书:按照竞争的开放程度,确定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然后在规定的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邀请书。
意向投标人报名与审核:具备招标要求资质的施工企业向招标方递交投标申请书进行报名,招标方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编制并递交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投标地点。
开标、评标与定标: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拟中标单位,最终确定中标人。
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在工程资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诸多需要注意的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委派本单位正式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亲自购买,不得委托他人代购。
仔细核对所购文件及资料的完整性。
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要求密封,多标段投标时要防止错装或混装。
投标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相关获奖证书或批文原件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或之前)提交。
提交投标担保金:
投标人应遵守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和具体要求,在西安市区金融机构开户的使用转账支票,未开户的使用银行汇票,且必须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基本账户中汇出。
中标则办理进账手续,未中标凭临时收据退还原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缴纳户名应准确无误,银行汇票必须提供完整的两联。
资格审查环节:
及时办理证书延期手续,清理失效证书复印件。
项目部成员和招标文件购买人的养老保险、劳动合同必须齐全,且养老保险应为投标单位缴纳。
银行对账单应符合规定,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原件资料应提前准备。
开评标过程中:
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遵守纪律,不要远离开标现场。
对于不同类型的项目,要做好工程量、单位、项目内容等校对工作,正确计取不可竞争费用。
合理确定投标报价,编制符合工程实际的施工组织设计,
中标后施工时:
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成员应确保到位。
不得非法转包、分包,确需分包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部成员离开施工现场应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
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应报主管部门和同级纪委同意,并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重新押证。
施工图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以下为您列举一些工程资质招标投标的案例:
案例一:某国家全额投资的工程项目招标,为抢工期,建设方邀请了二家承包商前来投标。开标时,由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者的资质和投标文献进行审查,在确立了全部投标文献均为有效标后,由招标办的人员会同招标单位的人员进行了评标,最后拟定高于标底者为废标,余下者中标。此案例存在多处错误,如国家全额投资的项目应公开招标且投标者应不少于3家,对投标者资质和投标文献进行审查的应是招标单位而非公证处人员,招标办的人员不能参加评标,高于标底者不应直接定为废标。
案例二:某办公楼施工招标文献的合同条款中规定了预付款数额、支付方式、工程款支付周期等。某承包商通过资格预审后对该项目投标,除按规定报价外,还建议业主更改支付条件。该承包商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上午将投标文献报送业主。次日下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1小时,该承包商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其违规拒收。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全部投标文献进行审查,确认全部投标文献都有效后,正式开标。此案例中存在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不应拒收补充材料、应由招标人主持开标会、公证处人员无权对承包商资格进行审查等问题。
工程招标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了严格的规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招标投标基本程序:
招标:招标人需履行项目审批手续、落实资金,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其中应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投标: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开标:开标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地点应预先确定。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程序包括密封情况检查、拆封、唱标及记录存档等。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评标: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和比较,确定中标候选人。
中标: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工程招标后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工程资质招标投标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如下:
需求分析和招标文件编制不完善:招标文件在需求分析和技术要求方面存在模糊不清、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情况,导致招标方提供的信息不足,解决办法是加强招标前的准备工作,提高需求分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精心编制招标文件,确保提供清晰、准确和完整的信息。
投标方参与限制:招标方采用限制技术、资格或地域等方式,限制特定投标方参与,违背公正公平原则。解决办法是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消除不合理的限制,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方都有公平参与的机会。
投标评审标准不合理:招标方在评审投标时,偏重于价格因素,忽视技术、质量、安全等综合因素。解决办法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审标准,综合考虑价格、技术、质量、安全等多方面因素,确保评审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招标方和投标方信息沟通不畅:由于信息传递渠道不畅或信息不对等,导致纠纷和争议发生。解决办法是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双方在招投标过程中的交流,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充分传递,消除误解和偏见,建立相互信任和合作的基础。
补充信息: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还存在一些其他常见问题,如:
违法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
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
设定过高的规模条件、财务指标、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将已取消的资质资格或特定行政区域、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
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
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
在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不接受经授权委托的投标人代表到场。
评标专家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打分畸高或畸低,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明示或暗示评标专家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评标标准、实施不客观公正评价。
采用抽签、摇号等方式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或者不按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
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
不落实相关规定,违法干涉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
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
以权谋私,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领导干部经受不住权力、金钱的考验,违规参与招投标活动。
外界干预因素过多,招投标活动不能严格按规则进行,减弱了法规的力量,造成招投标不公平、不公正。
招标投标制度不完善,对招标投标活动细节缺乏强制性规定,存在可人为调控的因素。
后续监管不到位,重招投标过程管理、轻中标后监督,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借资质、非法转包、擅自变更合同等问题。
招投标市场不够健全规范,信息服务、场所服务、集中办公服务等基本功能不健全,相关制度不完善,制约了其遏制腐败行为作用的发挥。
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常见的问题还包括:
招标代理机构不规范操作,一些项目业主利用招标代理机构躲避监督,达到个人目的,而管理部门对其监督管理相对滞后。
工程量清单编制存在问题,如清单项目遗漏、数量出入、描述与实际不符、计算方法不符合规定等,易造成清单分项单价不合理,导致政府投资损失。
评标、定标方法存在不足,目前的定标方法基本按《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第一条执行,第二条中“评审的投标价格”因包含非定量货币因素难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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