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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9: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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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公司资质外借投标的风险公司资质外借投标存在诸多风险。施工合同可能无效,导致无法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价款回收无保障。公司需要...
公司资质外借投标存在诸多风险。施工合同可能无效,导致无法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价款回收无保障。公司需要对工程质量、工期等向发包方承担责任。若挂靠人拖欠第三人材料款或雇佣人员工资,公司可能要承担责任。另外,对实际施工人在挂靠人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公司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公司还面临行政处罚,可能被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没收管理费。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指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为防范公司资质外借投标,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采取投标法人签到制:借用资质投标的特征之一,就是借用他人资质证书或者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从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答疑到中标合同签订,都是由借用资质的投标人持被借用资质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全程办理。而借出资质单位的人员、法人一般不参与投标,投标往往不到场。为此,针对这种状况,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文件中载明,要求参与投标的法人投标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达投标现场签到,参与开标活动。招标人在接受投标文件,可以查验投标法人身份证明;评标专家提出的答疑问题,要求投标人的答疑报告必须要投标法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中标合同也必须要有投标法人到场与招标人签订,任何人不得替代或授权委托。
严格处罚措施:发现借用资质的,依据有关规定,、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借用资质的投标人,不但要取消其投标资格,还要给予其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下是一些公司资质外借投标的案例:
伙同其他投标者借用多家公司资质,采用集中统一安排错开报价方式串通投标,并约定利益共享,最终 116 个工程全部中标,其中多个项目的不同标段均由该伙人中标,涉案金额高达 亿元。前段时间,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二审刑事裁定书,23 人均被判刑,处以拘役 5 个月至有期徒刑 1 年 8 个月不止,并处罚金共计 1830 万元。
现实中建筑行业确实存在建筑公司外借资质与个人参加工程招投标或准许个人挂靠公司收取一定数额管理费的乱象,本案中的被告博道公司与朱某某正是基于这种关系产生的纠纷。
对于公司资质外借投标的处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明确,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同时,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 3 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未改正的,撤回其资质证书。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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