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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9: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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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中山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流程办理中山劳务派遣许可证主要包括以下流程:收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齐全的予以收件,不齐全的不予收件,并一...
办理中山劳务派遣许可证主要包括以下流程:
收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齐全的予以收件,不齐全的不予收件,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审查内容包括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材料是否齐全,以及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同样需要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材料是否齐全以及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
申请材料的处理: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核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许可机关应当指派 2 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决定: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 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10 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通知领证: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的变更: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并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在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上予以注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变更的书面决定。
许可证的延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60 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的书面申请,逾期的,要按照新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重新办理。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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