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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10: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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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纯手工红薯粉条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红薯粉条属于薯类食品,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根据《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红薯粉条属于薯类食品,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根据《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规定,薯类食品按加工工艺主要分为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红薯粉条属于薯粉类。其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的名称即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产品类别编号为:1202 。
在生产过程中有一系列的要求,例如基本生产流程方面,薯粉类的基本生产流程为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冷却→干燥→粉碎→包装(如:甘薯粉、马铃薯全粉、魔芋粉)。关键控制环节包括薯类原料验收控制、热加工时间和温度控制、包装车间环境卫生控制等。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有微生物指标超标、超限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 。
在必备的生产资源上,生产场所应具备原辅材料仓库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清洗整理车间、热加工车间、包装车间等满足工艺要求的生产场所。必备的生产设备包括清洗设施、干燥设施、磨碎设施、包装设施等 。
产品需符合相关标准,如QB/T2686 - 2005《马铃薯片》、GB/T18104 - 2000《魔芋精粉》、NY/T 494 - 2002《魔芋粉》、GB 2762 - 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以及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等。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若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
同时,还需要有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如天平、分析天平、干燥箱、灭菌锅、微生物培养箱、生物显微镜、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企业出厂检验项目无微生物指标的,后5 - 7项设备可以不做要求)。并且薯类食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按照规定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每年应当进行2次检验 。
手工制作食品如果要进行销售等商业活动,通常是需要生产许可证的。不过不同类型的手工制作食品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
以糕点制售为例,在深圳地区,糕点制售、烘焙产品等手工制作食品,除了办理营业执照外,还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而不是生产许可证。但如果是大规模的手工制作食品生产并销售,就需要生产许可证了。例如,对于手工制作的红薯粉条,如果是小量制作仅供家庭食用或者小范围赠送等非商业行为,可能不需要生产许可证;但如果是面向市场销售,就需要遵循相关生产许可证的要求 。
对于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申请时要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等,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管理三类等。并且要具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有相应的设备设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等 。
准备阶段
确定生产场所:按照《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要求,要具备原辅材料仓库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清洗整理车间、热加工车间、包装车间等满足工艺要求的生产场所。这些场所要保持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
准备生产设备:对于红薯粉条生产(属于薯粉类),需要准备清洗设施、干燥设施、磨碎设施、包装设施等必备的生产设备。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满足生产需求 。
确保原辅材料合规:企业生产红薯粉条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规定。如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例如红薯原料要符合相关的农产品质量标准,淀粉等辅料也要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 。
申请阶段
填写申请表:填写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申请书内容要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的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以及生产红薯粉条相关的信息,如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等。
提交相关材料:除申请表外,还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证明企业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等材料。如果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并且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能够实现网上核验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等材料(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可能会有差异) 。
审查阶段
对申请材料审查: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例如检查生产工艺是否符合薯粉类食品的基本生产流程要求,设备设施是否满足生产需要等。
现场核查:如果材料审查通过,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生产场所是否符合要求,如车间布局是否合理、卫生条件是否达标;生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且满足生产要求;人员健康管理是否到位,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效执行等。
检验阶段
抽样: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品种(红薯粉条属于薯粉类),在薯类食品中的薯粉类抽取一个产品进行发证检验。抽样基数不少于100个包装(或50Kg),抽样数量不少于20个包装(或2Kg)。将样品平均分为2份,1份检验,1份备查。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并在保质期内的产品 。
检验项目:红薯粉条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按照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例如要进行感官、净含量、水分、总砷、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标签等项目的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每年应当进行2次检验 。
决定与发证阶段
审核决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审查和检验的结果,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如果企业的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等都符合要求,就会准予许可。
发放许可证:准予许可后,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上注明获证产品的名称即薯类食品,以及产品类别编号为:1202,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进行修订,明确了各类食品生产许可的相关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中“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按照新修订《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填写 。
在政策上,对于纯手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也是遵循保障食品安全、规范市场秩序的原则。无论是纯手工制作还是机械加工的食品,只要是进入市场销售的食品生产,都需要在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生产规范等要求的前提下,取得生产许可证。例如,纯手工红薯粉条生产企业同样需要满足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人员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对于一些小型的纯手工食品生产,可能会有一些简化或者特殊的政策。比如在某些地区对于小微型食品生产企业或者小作坊,会有一些扶持政策或者特殊的监管方式,但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遵守基本的食品安全和生产许可要求。这些政策旨在在保障公众食品安全的同时,也促进传统手工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手工红薯粉条生产许可的主要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基本要求,为手工红薯粉条生产许可提供了总体的法律框架。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明确了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流程和要求,是手工红薯粉条生产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重要依据。企业需要按照该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管 。
《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是专门针对薯类食品(包括红薯粉条)的审查细则,详细规定了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发证产品范围、申证单元、基本生产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必备的生产资源、产品相关标准、原辅材料要求、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检验项目、抽样方法等内容,是手工红薯粉条生产许可在生产技术、质量控制等方面的重要法律依据 。
这些法律依据共同作用,确保手工红薯粉条在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能符合食品安全和质量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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