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一级资质
建造师一级资质是指在建筑工程领域中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大型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管理等工作。以下是关于建造师一级资质的详细信息:
1. 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毕业。
2. 工作经验具有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或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实际工作经验,其中至少有3年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3. 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建筑设计、施工技术、工程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知识。
4. 职业道德和素养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能够独立思考、解决问题和承担责任。
5. 考试要求通过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省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组织的建造师考试,取得建造师一级资质证书。
6. 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 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2. 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3.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工程2项;4. 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7. 企业近5年的工程业绩要求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 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 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3. 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 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 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6. 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8. 企业管理人员要求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9. 资质办理标准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工程技术人员;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10. 注册要求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
建造师一级资质的要求涵盖了学历、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和技能、职业道德和素养等多个方面。同时,企业也需要具备一定的工程业绩和管理人员要求,以确保能够在建筑工程领域中独立承担大型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