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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9: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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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郴州小食品许可证办理条件在郴州办理小食品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固定的经营场所:小餐饮要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门店,并且要...
在郴州办理小食品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固定的经营场所:小餐饮要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门店,并且要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例如,不能紧邻垃圾处理站、化学工厂等可能对食品产生污染的地方。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食品制作和销售环境的安全性,避免外界污染源对食品造成污染,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
必要的设备设施:
冷藏设备:用于储存需要低温保存的食品,防止食品变质。比如新鲜的肉类、乳制品等,如果没有冷藏设备,在常温下很容易滋生细菌。
洗涤设备:用于清洗食材、餐具等,保证食品的清洁卫生。
消毒设备:对餐饮具等进行消毒,减少细菌和病毒的传播。像常见的消毒柜,通过高温、紫外线等方式对餐具进行消毒。
油烟排放设备:如果是餐饮经营,需要有良好的油烟排放设施,避免油烟对店内环境和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防蝇、防尘、防鼠、防虫设备:例如安装纱门、纱窗防止苍蝇进入,设置挡鼠板防止老鼠进入操作间,这些措施有助于保持食品制作区域的卫生。
废水处理、垃圾和废弃物存放设备:合理处理废水,妥善存放垃圾和废弃物,防止对环境和食品造成二次污染。根据新的发展趋势,相关条例修订草案有简化这方面设施规定的倾向,旨在进一步简化小餐饮的设立条件,促进小餐饮产业发展 。
合理的功能区布局:各功能区布局要合理,能有效防止食品存放、操作过程中产生交叉污染。例如,生食品加工区和熟食品加工区要分开,避免生熟食品的交叉污染,从而保障食品安全。
餐饮具清洗消毒条件:具有专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或者有符合规定的消毒措施。这可以保证顾客使用的餐具是干净卫生的,减少疾病传播的风险。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方面的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可以追溯食材的,确保食材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能够防止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相关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则有助于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危害的扩大。
办理郴州小食品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书:这是申请小食品许可证的基本文件,需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填写准确的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经营场所信息、经营范围等内容。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用于证明申请人的身份,确保申请人符合相关的经营资格要求。例如,若是个体经营,提供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是企业经营,则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合法经营的凭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可以证明申请人具有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和卫生设施说明:详细说明经营场所内设备的布局情况,如厨房设备、就餐区桌椅的摆放等;同时也要说明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像洗手池、消毒设备等的位置和使用方式等。这有助于监管部门了解经营场所的硬件设施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
包含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要记录食材的进货、进货日期、供应商信息等内容。例如,记录每一批次蔬菜的采购地点、供应商名称、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追溯食材的,确保食材的安全性。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包括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记录、健康证的办理情况等。例如,要求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且要记录健康证的有效期,在有效期临近时及时提醒从业人员重新办理健康检查。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明确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采取的措施,如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封存可能导致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等,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流程。
申请与受理:
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申请人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小餐饮经营许可申请按情况分别处理:
若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例如,某些销售食用农产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情况可能不需要小餐饮经营许可。
若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若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小餐饮经营许可申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审查与决定: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小餐饮经营许可变更、延续以及仅经营主体变化(如门店转让、个体户转登记为企业)等不改变流程布局、设施设备等经营条件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
若进行现场核查,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现场核查时,应当提前以适当方式告知申请人。现场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核查人员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填写小餐饮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核查人员和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经现场核查发现申请人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核查人员应当告知其进行整改。申请人经整改后,核查人员应当及时再次进行现场复查,对复查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决定。整改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之内。
除可以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的外,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将小餐饮经营许可信息书面告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在郴州办理小食品许可证,需要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这是因为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餐饮经营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全省小餐饮经营许可工作,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小餐饮经营许可工作。而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依法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工作,与小餐饮经营许可的办理地点有所区别 。
除可以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的情况外,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般会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如果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延长作出决定的期限,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且会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这一规定既保证了行政部门有足够的时间对申请进行审查,同时也保障了申请人的知情权,让申请人了解办理进程延迟的原因。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3年;申请临时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的,有效期为6个月 。
但根据一般情况,办理此类许可证可能不需要缴纳费用或者仅收取少量的工本费等,具体情况建议向当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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