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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9: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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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规定食品流通许可证是为了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行为,加强对其的管理而设立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为了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行为,加强对其的管理而设立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制定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以及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食品流通许可的实施机关,具体工作由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机构承担。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许可管辖分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食品流通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食品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向有登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工商登记。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法律、法规对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您可以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查询。该平台提供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查询、召回查询、缺陷产品召回查询、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查询、食品经营许可获证企业信息查询等服务。
同时,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信息平台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全流程网上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与纸质食品经营许可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理一般需要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包括场所基本设施符合卫生要求、从业人员经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卫生制度健全、应当提供的资料齐全等。
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得从事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情形的,应当责令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不再符合食品流通许可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食品流通许可。
以下企业通常需要食品流通许可证:
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企业,除了以下几种情形外,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销售食用农产品。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
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如果展销会涉及食品经营区域,应当在展销会举办前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食品经营者在不同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分别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进行备案。
食品经营者从事网络经营、外设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或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向学校、托幼机构供餐的,应当在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应当取得与承包内容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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