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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8: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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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山西朔州醋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办理山西朔州醋生产许可证,大致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请人可以通过山西政务服务网或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山西朔州醋生产许可证,大致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申请人可以通过山西政务服务网或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企业开办全程网办”系统注册登录,填写设立、变更(备案)等相关信息,并自行选择网上办理或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申请企业可在山西省政务服务平台“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项下已有产品类别中,任选一类产品“发证”情形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办理。若遇问题请拨打咨询。
山西省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简述如下:
办理营业执照。
登录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选择网上服务→食品生产许可。
注册账号并填写申请信息。
上传规定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
等待审核与现场核查。
核查通过。
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
在山西朔州,目前已知的一些知名醋企包括:
山西水塔老陈醋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紫林食品有限公司
山西朔州醋生产许可证的要求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生产场所: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和化验室。生产用厂房能满足原料处理、种曲(外协的除外)和制曲、液化及糖化、酒精发酵、醋酸发酵、淋醋、调配、灭菌处理和灌装(包装)的工艺要求。具备防蝇、防鼠、防虫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必备的生产设备:酿造食醋或配制食醋的生产企业均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
原辅料加工设备(筛选、破碎、蒸煮设备等)。
种曲(外协提供的不要求)、制曲设备(或酶法液化、糖化设备)。
酒精发酵设施。
醋酸发酵设施。
淋醋设施。
贮存设备。
灭菌设备。
灌装设备和包装设备。仅以酒精为原料的食醋生产企业可不要求1~3项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生产场所和设施。食醋产品在灭菌后应在密封状态下灌装。生产瓶装食醋的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自动或半自动的洗瓶、消毒设备,具备有效的自动或半自动的瓶装灌装设备。
产品相关标准:GB 2719-2003《食醋卫生标准》;GB18187-2000《酿造食醋》;SB10337-2000《配制食醋》;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企业生产食醋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食用酒精应符合GB10343-2002食用酒精标准;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配制食醋中酿造食醋的比例(以乙酸计)不得少于50%,必须使用食用级冰乙酸(符合GB1903-1996《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并具有合格证明。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酸度计;蒸馏装置(仅以酒精为原料的液态发酵食醋不要求);分析天平;干燥箱;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微生物培养箱;生物显微镜;灭菌锅。
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山西朔州醋生产许可证的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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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朔州醋生产许可证的监管政策,主要有以下方面:
《山西老陈醋保护条例》对山西老陈醋的生产经营、传统工艺和知识产权保护、文化传承、技术创新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进行了规定。
山西老陈醋生产应当具备特定的工艺特点,包括以高粱、麸皮为主要原料,以大麦、豌豆、稻壳、谷壳为辅料;以大曲作为糖化发酵剂,经酒精发酵、高温固态醋酸发酵、熏醅、淋醋,入缸或者池伏晒、捞冰陈酿等工艺酿造;陈酿期12个月以上;不使用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
加强对山西老陈醋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的保护。山西老陈醋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鼓励山西老陈醋生产企业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应当向社会公开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并对该商标的使用进行管理。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侵犯山西老陈醋知识产权的行为,如未取得山西老陈醋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或者产品不符合山西老陈醋国家标准,使用山西老陈醋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或者“山西老陈醋”名称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山西老陈醋传统酿造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鼓励山西老陈醋酿造技艺的代表性传承人通过收徒、技艺展示等方式,开展传承、传播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山西老陈醋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山西老陈醋”名称的规范使用管理,依法查处侵犯山西老陈醋知识产权的行为。产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山西老陈醋国家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山西老陈醋生产企业有特定情形之一的,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请注销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并向社会公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发现山西老陈醋生产经营者有违反本条例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未按照规定履行监督检查等职责等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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