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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17: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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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重庆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处罚规定在重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处罚规定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
在重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处罚规定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同时,根据《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相关规定,对于具体的处罚幅度会综合考虑涉案财物或者违法所得的多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等因素进行裁量。
以下为重庆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处罚的相关案例:
涉及重庆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处罚的相关法律条文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也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规范和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
为避免在重庆因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而受到处罚,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了解相关政策:及时关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政策法规,确保对办理许可证的条件、流程和要求有清晰的认识。
提前准备材料:按照要求准备齐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材料,如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办“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的三类食品经营者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如果您符合条件且信用状况良好,可以选择告知承诺制,经形式审查合格,当场作出许可决定,依法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不符合告知承诺制的条件,则按照一般程序办理。
遵守许可条件和禁止性要求:确保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规章制度,同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配合监管:在取得许可证后,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经营条件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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