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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17: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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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滨州邹平校外培训办学资质的申请条件申请滨州邹平校外培训办学资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申办教育培训机构需先到当地教育局进行前置审批,当...
申请滨州邹平校外培训办学资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办教育培训机构需先到当地教育局进行前置审批,当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当地教育局申办《办学许可证》,大部分地区还需要办理《办学消防合格证》。
邹平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办学许可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对有年检要求的需提供年检合格证明材料。申请培训职业(工种)、专项能力培训专业应为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范围内或相关相近的专业。
培训生源在50人以内,办学场所面积要求不低于200平;培训学员在50-100人以内,场地面积要求不低于300平;培训学员在100-200人之间,场地面积要求不低于500平。正常情况下,生均办学场所面积原则上应达3平米以上,培训机构教学场地总面积应不少于办学场所总面积的80%。
具备法人资格,无不良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个人总资产不低于100万元。
有稳定的办学经费,初期办学经费应不低于20万元。
滨州邹平校外培训办学资质的审批流程如下:
设立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专窗”,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模式,将办学许可证与营业执照联合申报,实现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
审批机关受理,审核申报材料。
书面征得同级教育、文化旅游/科技/体育部门同意。
组织教育、文化旅游/科技/体育、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和项目领域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进行现场查验并提出评议意见。
现场审核符合审批条件的,由审批机关颁发办学许可证,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手续。
滨州邹平校外培训机构资质办理的相关政策包括:
全面落实《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培训材料的全流程管理,强化对培训材料的审核、备案管理和抽查巡查,确保培训正确方向。
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场所条件、师资条件、管理条件等基本要求。其中,办学场所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教学用房不少于2/3,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提供寄宿的,生均宿舍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不得使用居民住宅、租赁或借用中小学校校舍、场地作为办学场所。用于办学的场所、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抗震、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证明材料。
以下是滨州邹平已获得办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案例:
邹平市公布民办培训机构白名单,共98家。
邹平市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黑名单”。
邹平市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滨州邹平校外培训办学资质的监管要求如下: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中,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全市640余家校外培训机构实现教材、资金和从业人员线上监管,线上售课、消课,“消拨同步”“一课一消”;深入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此项工作完成率达到96%,居全省前列,校外培训办学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机构“退费难”等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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