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音乐办学许可证办理条件
在山东办理音乐办学许可证,需要满足多方面条件。
(一)举办者条件
社会组织举办者
- 若为社会组织举办音乐办学机构,该社会组织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并且其信用状况要良好,不能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其法定代表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和教育、艺术领域不良从业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个人举办者
- 个人举办音乐办学机构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和教育、艺术领域不良从业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是联合举办文化艺术类(包括音乐)培训机构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合作方式、各方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方为实际控制人的社会组织举办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的,、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同时,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
(二)机构名称要求
音乐办学机构名称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总局教育部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只能使用一个机构名称,名称中不得含有歧义或误导性词汇,一般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等组成。
(三)开办资金要求
开办资金(注册资本)应当与培训形式、培训项目、培训规模相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正式设立时,开办资金(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以货币出资的,应当足额存入机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且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财政性经费不得作为举办者开办资金(注册资本),以国有资产作为开办资金(注册资本)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规定。
(四)场地设施条件
场地基本要求
- 音乐办学机构应当具有与培训项目、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并取得合法的产权或使用权。以租用场所开办的,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协议),租赁合同(协议)合同中应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租赁期限自申请开办之日起不得少于2年。培训机构不得租用无消防审核、验收手续的场所。
场地面积与楼层要求
- 音乐办学机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不少于2/3,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培训场所应预留安全距离,确保不拥挤、易疏散。艺术类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5层,其中培训对象含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4层。培训对象含有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3层,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 2014》等有关国家工程技术标准中关于幼儿园儿童用房的有关要求。并且,音乐办学机构不得使用居民住宅、简易建筑、临时建筑、危房、地下和半地下建筑,租赁或借用中小学校校舍、场地办学,不得与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同时,音乐办学机构不得提供寄宿场所。
设施设备要求
- 应具有与培训类别、培训层次、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器材资料等。例如音乐教学可能涉及到乐器、音响设备等,这些设备要满足教学需求并且符合相关安全、质量标准等要求。
(五)师资条件
音乐办学机构聘用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职业(专业)证明。
(六)机构章程要求
应依法制定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艺术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省里的其他相关规定。章程应当载明名称、住所、办学地址、法人属性;举办者的权利义务,举办者变更、权益转让的办法;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层次、类型、规模、形式等;开办资金、注册资本,资产的、性质等;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自行终止的事由,剩余资产处置的办法与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等内容。
(七)党组织建设要求
必须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对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选派党建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机构党组织的隶属关系。要把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培训机构章程,审批时要对章程中党的建设有关内容严格把关。要推进机构党组织班子与决策层、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执行各环节有效发挥作用。
(八)决策机构要求
应当依法设立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三分之一以上的决策机构成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有故意犯罪记录、教育和艺术领域不良从业记录者不得在决策机构任职。
(九)监督机构要求
应当建立监督机构,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监督机构应当有党的基层组织代表,且教职工代表不少于1/3。教职工人数少于20人的可以只设相关监督人员等情况。
二、山东音乐办学许可证申请流程
(一)确认办学条件
在申请办学许可证之前,这包括前面提到的举办者资质、机构名称合规性、开办资金、场地设施、师资力量、机构章程、党组织建设、决策机构、监督机构等多方面的条件是否满足要求。例如,举办者是否符合国籍、信用等方面的要求,场地是否达到规定的面积、楼层、安全等标准,教师是否具备相应学历和资格证等。只有在这些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后续的申请流程。
(二)准备申请材料
基本材料准备
- 根据相关规定,要准备好能证明举办者身份、资质的材料,如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等。对于机构名称,要提供名称核准相关的材料,确保名称符合规定。开办资金方面,若是货币出资,要有银行存款证明;非货币出资则需要资产评估报告等。场地设施方面,要提供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并且租赁合同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等内容。
师资材料准备
- 要提供教师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或相应职业(专业)证明等材料,以证明教师队伍符合要求。
章程与组织建设材料
- 准备好机构章程,其中要包含前面提到的各项内容,如名称、住所、办学宗旨等。同时,关于党组织建设、决策机构、监督机构等方面也要有相应的材料,如党组织建立的计划或者已经建立党组织的证明材料,决策机构成员名单、履历等,监督机构的设置和人员构成材料等。
(三)提交申请
向审批机关提交
-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应的审批机关。在山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确定的权限分别负责民办学校(包括音乐办学机构)的规划和审批。如果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可能还需要涉及党委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等按登记权限分别负责相关登记工作;营利性民办学校则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管辖权限到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市县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登记相关事宜。
审批机关受理审核
- 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会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这一过程中,可能会书面征得同级教育、文化旅游部门同意后,再组织教育、文化旅游、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和项目领域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进行现场查验并提出评议意见。例如,教育部门会检查师资、教学内容等是否符合教育相关规定;消防部门会检查场地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检查场地的建筑结构等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等。
(四)获取办学许可证
符合条件发证
- 如果经过审核和现场查验,音乐办学机构符合审批条件,审批机关会发放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编号一致。办学许可证是民办学校(音乐办学机构)依法开展办学活动的证件,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除发证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扣留、收缴或吊销。
不符合条件整改或驳回
- 如果不符合条件,审批机关会指出问题所在,要求办学机构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申请。如果存在严重不符合规定且无法整改的情况,可能会驳回申请。
三、山东音乐办学许可证所需材料
(一)举办者相关材料
社会组织举办者材料
- 如果是社会组织举办音乐办学机构,需要提供社会组织的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副本等。同时,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等,并且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和教育、艺术领域不良从业记录的证明材料,例如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还要提供能证明该社会组织信用状况良好的材料,如信用报告等。
个人举办者材料
- 个人举办者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国籍、身份等信息。同样要提供无犯罪记录和教育、艺术领域不良从业记录的证明材料,以及信用状况良好的证明材料。如果是联合举办的,还需要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合作方式、各方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二)机构名称核准材料
要提供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总局教育部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的名称核准相关材料。例如,如果是预先核准的名称,要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材料,以证明机构名称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开办资金证明材料
货币出资材料
- 若开办资金是以货币形式出资的,需要提供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证明足额存入机构银行账户的资金数额,以满足开办资金(注册资本)的要求。
非货币出资材料
-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例如由专业的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对房产、设备等非货币资产的评估报告。并且要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提供相关的转移证明材料,如房产过户证明等(如果涉及房产出资)。
(四)场地设施相关材料
场地产权或租赁材料
- 如果是自有场地,要提供场地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复印件等。若是租用场地,需要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协议),租赁合同(协议)合同中应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租赁期限自申请开办之日起不得少于2年。并且培训机构不得租用无消防审核、验收手续的场所,所以可能还需要提供场地的消防审核、验收手续相关材料。
场地安全与合规材料
- 要提供场地符合安全、质检、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的证明材料。例如,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要提供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如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等。如果改变原有建筑使用功能的,应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同时,要提供场地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不使用禁止使用的建筑类型(如居民住宅、简易建筑等)的证明材料,如场地的规划用途证明等。
设施设备材料
- 提供与培训类别、培训层次、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器材资料等的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例如音乐教学中乐器的购买发票、设备的合格证书等,以证明设施设备符合教学要求。
(五)师资队伍相关材料
要提供教师的学历证书复印件,以证明教师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要提供教师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职业(专业)证明复印件,如音乐教师的音乐教师资格证等材料,以证明教师队伍的资质符合要求。
(六)机构章程材料
提供依法制定的机构章程,章程应当包含名称、住所、办学地址、法人属性;举办者的权利义务,举办者变更、权益转让的办法;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层次、类型、规模、形式等;开办资金、注册资本,资产的、性质等;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自行终止的事由,剩余资产处置的办法与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等内容。并且要确保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艺术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省里的其他相关规定。
(七)党组织建设相关材料
如果已经建立党组织,要提供党组织建立的证明材料,如党组织成立的批复文件等。如果尚未建立党组织,要提供关于党组织建设的计划,包括如何开展党的工作、在什么条件下建立党组织等内容。同时,要提供将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培训机构章程的相关材料,如章程中关于党组织建设内容的条款等。
(八)决策机构相关材料
提供决策机构成员名单,包括举办者或者其代表、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的信息。同时,要提供决策机构成员的履历材料,以证明三分之一以上的决策机构成员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并且要提供成员无故意犯罪记录、教育和艺术领域不良从业记录的证明材料。
(九)监督机构相关材料
提供监督机构的设置情况说明,包括监督机构的人员构成等信息。如果有党的基层组织代表和教职工代表参与监督机构,要提供相关人员的信息和证明材料,以证明教职工代表不少于1/3(教职工人数少于20人的可以只设相关监督人员等情况)。
四、山东音乐办学许可证审批时间
山东音乐办学许可证的审批时间没有一个固定的、非常明确的统一时长,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一)材料审核时间
初步审核
- 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这个过程的时间取决于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初步审核可能会相对较快。但如果材料存在缺失、错误或者不清晰的情况,审批机关可能会要求补充或修正材料,这就会延长审核时间。例如,如果开办资金的证明材料不完整,或者教师资质证明存在疑问,审批机关会通知办学机构补充相关材料,这一往返沟通和补充材料的过程会使审核时间变长。
部门协同审核
- 在审核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多个部门的协同审核。如书面征得同级教育、文化旅游部门同意后,再组织教育、文化旅游、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和项目领域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核。不同部门的工作安排和协调情况会影响审核时间。例如,消防部门可能需要安排专门的人员对场地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需要对场地的建筑结构等进行评估,如果这些部门的工作任务繁忙,可能无法及时进行审核,从而导致整个审核时间延长。
(二)现场查验时间
查验安排
- 在材料审核通过后,会进行现场查验。现场查验的时间安排取决于审批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安排以及办学机构的准备情况。如果办学机构能够及时配合,相关部门能够快速组织人员进行查验,那么现场查验可以较快进行。但如果办学机构需要时间进行准备,或者相关部门的人员难以在短时间内凑齐进行查验,就会导致现场查验时间延迟。
查验结果反馈
- 现场查验后,专家委员会会提出评议意见。如果现场查验发现问题,需要办学机构进行整改,整改后还需要再次进行查验,这也会增加审批的时间。例如,现场查验发现场地的安全疏散通道不符合要求,办学机构需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申请查验,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三)最终审批时间
符合条件的审批
- 如果经过材料审核和现场查验,音乐办学机构完全符合审批条件,审批机关会作出最终审批决定并发放办学许可证。这个过程相对来说会比较快,一旦所有审核和查验环节完成且结果合格,审批机关会尽快发放许可证。
特殊情况的处理
- 如果在审批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如对某些政策的理解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