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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17: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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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农产品合同生产许可证的定义农产品合同生产许可证是指以食用农产品作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时,需要取得的一种许可证明。它是国家为了保障食品...
农产品合同生产许可证是指以食用农产品作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时,需要取得的一种许可证明。它是国家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对食品生产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重要手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例如,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975号建议的答复中就提到了以食用农产品作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的,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收件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受理
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审查申请是否符合《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
决定
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
送达
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
具体以广东省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为例,其办理流程如下:
- 收件:核对申请条件、材料清单及内容要素。
- 受理:能当场或补正后受理,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补正通知即受理。
- 审查:提出初步意见,审核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决定:符合则准予许可,不符则不准予。
- 制证与送达:颁发相应决定书,可通过多种方式领取或送达。
以广东省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为例,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方可申请:
经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基本设施:具有办公场所20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15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仓库500平方米以上。
检验仪器:具有净度分析台、电子秤、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子天平、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等检验仪器,满足种子质量常规检测需要;同时,还应当具有PCR扩增仪及产物检测配套设备、酸度计、高压灭菌锅、磁力搅拌器、恒温水浴锅、高速冷冻离心机、成套移液器等仪器设备,能够开展种子水分、净度、纯度、发芽率四项指标检测及品种分子鉴定。
加工设备:具有种子加工成套设备,生产经营杂交玉米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0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杂交稻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5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其他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吨/小时以上。
人员:具有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和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各5名以上。
品种:生产经营的品种应当通过审定,并具有自育品种或作为第一选育人的审定品种1个以上,或者合作选育的审定品种2个以上,或者受让品种权的品种3个以上。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生产环境: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并具有种子生产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核、核发和监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包括风险管理、标准制定、产地管理、生产销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范了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了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了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
相关政策法规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4号公布)
以下是一些与农产品相关合同的案例:
案例一:曹庆辉作为乙方与李夫朝作为甲方签订《 原种种植回收协议书》,后因甲方未按约定回收,导致乙方损失。
案例二:亢纽约作为乙方与金乡县大自然辣椒专业合作社签订《合同书》,因合作社未按时、按价收购洋葱,造成乙方一定损失。
订单农业合同在实践中存在单方违约率较高、无设立保险情况等问题,违约可能给合同一方带来较大损失。
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涉农民事典型案例,如司法建议推动整治耕地“非农化”问题、村干部未经民主议定程序擅自以村委会名义对外发包土地合同无效等案例。以及种子经营行政执法案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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