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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09: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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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区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区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申请人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镇 (街)分局餐饮服务许可受理窗口申报材料...
区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人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镇 (街)分局餐饮服务许可受理窗口申报材料。
受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规定的,作出批准的决定,签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受理窗口从批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通知申请人前来受理窗口办理有关手续。
办理 区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需要延续餐饮服务许可的,应当在该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30 日前向原发证的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而又没有提出延续申请的,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失效。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新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
名称预先核准。
餐饮服务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申报的其它资料。
办理 区餐饮服务许可证所需材料包括: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关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场地证明(复印件)。
区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办理地点为佛山市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为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 8:30 - 12:00,下午 2:00 - 5:30。
目前未获取到关于 区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费用的明确信息。
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但依法需要听证、检测、检验所需时间除外。需要注意的是,5 月 30 日起,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证照审核合一”服务,在某些情况下一天之内就可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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