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工程通用专业资质概述
环境工程通用专业资质是为了规范和管理环境工程领域的设计、施工等活动而设立的。以下是关于环境工程通用专业资质的一些重要信息:
一、资质改革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改革为环境工程通用专业(甲、乙级)。取消了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 5 个分项,并将市政工程中的环境卫生工程囊括其中。
二、乙级资质申请条件
- 资历: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良好的信誉及一定的经济实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
- 人员:主要技术负责人为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至少有 5 年从事环境工程设计的经历,且主持过中型环境工程设计项目最低 2 项,具备一级执业注册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满足《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要求。
- 装备:有固定工作场所,并有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具备符合申请专业类别的检验、化验设备及场所,满足工艺开发和工程试验的要求。
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区别
甲级资质在地域、施工规模以及项目投资金额等方面均不受限制,可承接符合资质中已有专业类别的环境工程项目。乙级资质同样不受地域限制,但对所承接施工规模和项目投资金额有一定要求,可承接符合资质中已有专业类别的中小型环境工程项目。
四、通用资质包含的工程
环境工程通用设计资质具体可以分为五个大项:物理污染防治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污染修复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 物理污染防治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需要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为 18 人、10 人。
- 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资质设为甲级和乙级,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为 23 人、14 人。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资质设为甲级和乙级,需要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为 23 人、14 人。
- 污染修复工程:设计资质设为甲级和乙级,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为 18 人、10 人。
-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乙级,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为 23 人、14 人。
五、办理资质需要了解的问题
- 申请证书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或生产基地。
- 拥有污染治理、生态修复技术,相关专业设置齐全,具备承担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或环保设备制造安装的能力。
-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 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 具有证书分级分类标准要求的其它条件。
- 准备材料:
- 申请表。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 申请单位办公场所或生产基地的房产或房屋租赁证明复印件。
- 申请单位概况、技术能力简介、企业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等文件的复印件。
- 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专职技术人员和兼职技术人员)身份证明、劳动合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 污染治理技术或环保设备简介及其取得的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 近三年承担过的环境污染治理项目表及典型项目的技术合同、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意见和用户反馈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