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10-21 09:40:13
3903
内容摘要:建瓯建筑资质的定 分类建筑资质是指国家为规范和保证建筑业务的质量、安全和效果,对从事建筑业务的个人或企业实行的一种许可制度。根据建...
建筑资质是指国家为规范和保证建筑业务的质量、安全和效果,对从事建筑业务的个人或企业实行的一种许可制度。根据建筑业务的性质和规模,建筑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其中特级为最高等级,四级为最低等级。建筑资质是评价一个建筑企业是否具备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准,也是建筑企业进行业务承揽的先决条件。
例如,特级资质通常要求企业在规模、技术实力、管理水平等方面达到极高的标准,能够承担大型、复杂和高难度的建筑工程项目;而四级资质则相对要求较低,适用于一些规模较小、技术要求较简单的项目。
准备营业执照
填写信息,收集材料,整理卷宗
按照资质的等级的标准,准备好所有的相应的技术人员的资料,比如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九大员、技术工人等。人员资料一般包括:
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或是技能证书以及执业资格证书。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培训的合格证书。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
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
主要人员申报前 3 个月的社保的证明。
递交资质申请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企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企业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
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应当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
对存在资质申请弄虚作假行为、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惩戒力度,依法依规限制或禁止从业,并列入信用记录。企业在申请资质时,应当对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注册人员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授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查社保、纳税等信息。
资质续延
资质变更
一般来说,需要维护的材料包含三大类:
公司资格证件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建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工商局重合同守信用证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公司人员证书包括建造师资格证书、造价员证书、岗位证书、三类人员证书、特种作业证书、职称证书等。
公司业绩材料包括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反映工程业绩指标的设计图纸、反映造价指标的工程结算单、工程业绩核查表等。
明确资质维护管理的日常工作整理好需要维护的材料后,接下来就要做好建筑资质的日常维护工作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许证书的升级、动态核查、延期等信息的归总与上报。
记录人员证书的相关信息,例如配备是否完整、是否登记注册和何时办理延续等。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 年 1 月 2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2 号发布,根据 2016 年 9 月 1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32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 11 个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 2018 年 12 月 2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45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中共建瓯市委办公室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瓯市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工程招标及变更管理的意见(修订)》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 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