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资质转包人工费的定 相关法规
劳务资质转包人工费是指在劳务分包过程中,由于转包行为而产生的人工费用。根据相关法规,劳务转包通常是被禁止的。
人工费:指的是“建筑安装工人基本工资”或“定额人工费”,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
劳务费:也就是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指的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所得的。
在法律层面,劳务分包有明确的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资质转包人工费的常见案例
- 案例一:2019年5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当月,B公司与张某签订了《路基注浆劳务分包合同》。完工后,B公司拖欠张某劳务费,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B公司支付张某劳务费及利息,A公司对其中农民工工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案例二: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将工程转包给青岛龙腾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后者又转包给青岛英盟龙驰劳务有限公司,最后英盟龙驰公司将工程劳务的一部分转包给杨经理,杨经理再交给张先生施工。完工后,张先生还有86000元人工费未结清,将相关人员告上法庭。最终,法院支持张先生要求杨经理、吕先生支付劳务费,对其他公司的连带责任请求未予支持。
劳务资质转包人工费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风险:
- 承包单位无劳务外包资质或承包给个人,可能导致发包方被判决支付工伤等人员的相关费用。
- 发包企业与外包人员无隶属关系却按照外包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加班费、外包单位的管理费核算外包费用,容易引发劳动争议。
- 外包单位不与外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包方存在需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风险,也存在外包人员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
- 外包单位不为外包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既有要求补缴、赔偿、支付待遇的权利,还有以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
防范措施:
- 严格审查承包企业资质,严禁将劳务外包给个人或没有资质的单位。
- 外包合同应按照工程单价或者工程整体进行核算,而不是按照外包人员数量、工资等方式核算。
- 监督外包单位与外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外包单位提供加盖其公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提供外包人员劳动合同明细单。
- 监督外包单位为外包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要求外包单位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企业有必要要求劳务承包人至少应当为聘请的人员参保工伤保险。
不同地区对劳务资质转包人工费的规定
目前,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明确禁止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资质转包人工费的纠纷处理方式
当发生劳务资质转包人工费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 协商解决: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
- 调解解决:当事人要求上级机关、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进行调解。
- 仲裁解决: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的内容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 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
例如,在被告云南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转包纠纷中,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了责任和支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