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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1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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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石湾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网上注册申请登录相关网站,如“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根据实际情况...
网上注册申请
登录相关网站,如“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
点击“注册”,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注册类型,填写注册信息,包括带“红星”的必填项和单位邮箱等。
填写登录信息,注册完成。
返回平台,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
点击“许可申报”,依次选择“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按要求填写资料,上传各项制度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对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先点击“暂存”再点击“提交”,申请信息将上报至受理机关。提交后打印纸质申请表,表上左上角自动生成条形码。
许可进度查询
企业用户暂存后的业务,未提交的申报事项会出现在“许可进度”---“未提交”列表中。
继续填写,填写完整并确认无误后,进行提交和打印。
已提交的审批事项可查询当前状态,以及需要补齐补正的事项和已办结的事项。
已提交的材料中材料有误或不再申请,未受理的可自行撤回,已受理的应联系受理机关同意撤回。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食品经营管理的,应当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其经营管理的食品安全负责。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不须提交,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提交)。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费用因办理途径和具体情况而异。
如果选择通过工商局直接办理,通常只需要支付工本费,费用相对较低。这种方式的办理流程较为繁琐,办理速度较慢。
如果选择通过代理机构办理,费用会相对较高,具体费用因代理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补充信息
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以及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延续: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食品经营者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以及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材料符合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以及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食品展销会: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在展销会举办前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经营区域布局、经营项目、经营期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入场食品经营者主体信息核验情况等。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核验并留存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或者备案情况等信息,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义务和责任并督促落实,定期对其经营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应当取得与承包内容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许可,具有与所承包的食堂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能力,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负责。集中用餐单位应当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承包方的食品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承包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经营、外设仓库与集体用餐配送:食品经营者从事网络经营的,外设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或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向学校、托幼机构供餐的,应当在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信息平台记录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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