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建筑装饰资质挂靠的定义
建筑装饰资质挂靠是指没有资质的个人或资质低的施工企业(即挂靠人)假借有资质或资质高的施工企业(被挂靠人)的名义,在天津地区进行建筑装饰市场经营活动,并向其交纳管理费的行为。 假借资质的目的是达到与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要求的资质标准一致或高于该标准。 挂靠的显著特征包括:挂靠人没有从事建设工程经营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资格但不具备建设工程施工要求的资质等级;被挂靠人具有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但缺乏承揽该工程施工的渠道和能力;挂靠人按工程合同造价(或结算造价)向被挂靠人缴纳一定比例的所谓“管理费”后,以被挂靠人的名义自行组织工程的施工建设工作,而被挂靠人基本上不对工程施工实施真正的管理,缴纳的“管理费”实质上就是“挂靠费”。 例如,挂靠人为个人,根本不具备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资格,以被挂靠人的名义与工程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真正的工程施工管理者为挂靠人。 这种挂靠有两种形式:a.挂靠人有建造师执业资格,自任工程施工项目经理;b.挂靠人没有建造师执业资格,由被挂靠人指定建造师,施工时该建造师根本不到场或很少到场。 又如,挂靠人为合法的法人,有为数极少的注册建造师,但其自身的施工资质等级达不到建设项目要求的施工承包资质等级要求,于是挂靠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以该企业的名义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然后挂靠人自行组织工程施工建设。 再如,1个法人或个人同时挂靠多个单位参与1个项目的投标,增加中标的机会,对其他投标人来说明显有失公平性,扰乱了建筑交易市场秩序,甚至串通其他投标人,用围标的方式抬高中标价。 无相应资质的企业或个人与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内部承包协议,或进行名义上的联合经营,以有资质的企业名义开展投标经营活动,这种挂靠方式更具有隐蔽性。
二、天津建筑装饰资质挂靠的风险
- 法律风险
- 施工合同可能无效,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均无法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价款回收无保障。
- 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对工程质量、工期、工伤和财产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挂靠人因挂靠工程项目拖欠材料供应商货款或劳动者工资的,被挂靠企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引起的债务纠纷由被挂靠企业承担给付责任,并且,被挂靠企业应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 政府相关部门有权没收挂靠所得收益,并有权就挂靠行为对挂靠人、被挂靠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甚至被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 财务风险
- 由于挂靠企业对外纳入被挂靠企业的统一核算,对内则是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出于自身的利益,往往会提供不实的会计信息。 如挂靠企业为了对外举债,它可能会给被挂靠企业提供比实际财务状况好得多的虚假信息,以达到被挂靠企业为其举债的目的,而财务风险则完全由被挂靠企业承担。
- 税收风险
- 在会计核算上,施工资质挂靠企业和被挂靠企业各有自己的帐目,按各自经营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挂靠企业向被挂靠企业报送内部会计报表,由被挂靠企业合并后统一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由于建筑行业缴纳营业税的时间和项目付款的实际决算时间,往往存在一定的时差,这将不可避免地给被挂靠企业的会计实务操作和纳税申报带来困难。 而挂靠企业为了达到少缴税金甚至不缴税的目的,它会尽可能地增大支出、隐瞒收入,甚至不惜伪造、毁灭会计凭证和资料。 一旦税务机关发现偷税漏税的问题,被挂靠企业就会承担这种税务风险,也会造成经济和声誉的双重损失。
- 工程款回收风险
- 由于是挂靠他人单位,以他人单位的资质去承接业务,以他人公司的名义承接工程。 所以工程款入账的流程是先打入他人公司,再转入自己公司。 如此一来,一旦中途出现什么意外,工程款就不知何时才能收回。 这对没有资质的公司来说,是潜在的最大的风险了。
- 业绩归属风险
- 挂靠别人单位,项目的业绩是属于有资质单位的。 辛辛苦苦做出来的业绩最后给别人做了嫁衣,别人靠着你的业绩,资质等级越来越高,可以承接越来越大规模的工程,而你最后还是没有资质,难以承包工程。
- 高额挂靠费用风险
- 挂靠别人资质,每个年度还需要缴纳高额的挂靠费,成本费用极高,不是一个适合长远发展的路线。
三、天津建筑装饰资质挂靠的法律规定
建筑资质不可以挂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不允许资质挂靠。建筑行业的资质挂靠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建筑法》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允许在自己没有资质的情况下挂靠有资质的公司,以被挂靠公司的名义承包工程。施工单位不允许资质挂靠。工程挂靠的具体处罚是: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如何避免天津建筑装饰资质挂靠
- 对挂靠单位进行事前风险控制
- 要求挂靠单位提供基本经营资料,了解挂靠单位的资信情况,要求挂靠人提供履约担保。
- 采用内部承包方式
- 被挂靠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根本之策就是不采取挂靠方式承包建设工程,而是采取内部承包协议的方式,因为内部承包是法律所允许的,将挂靠项目实实在在地转变为被挂靠企业的自有项目。
- 采用材料委托采购与劳务分包相结合的方式
- 这种方式实际上是将挂靠施工合同分为如下两个合同:一是建筑材料委托采购合同,被挂靠企业将建设工程的材料全部委托给挂靠人采购;二是将建筑劳务合法地分包给有劳务资质的挂靠企业完成。
- 加强财务管理
- 为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有效避免劳资纠纷、材料款纠纷等,严格控制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
- 严格控制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 被挂靠企业要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组,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 完善劳务管理。 为各自招聘的建筑工人购买保险,以减少工伤事故发生时的风险承担。
- 工程竣工后的管理
- 工程竣工后,被挂靠单位可要求挂靠单位将竣工的相关资料报公司备案,并将挂靠工程上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情况以书面形式给予说明。
五、天津建筑装饰资质挂靠的案例
- 天津通报8个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 案例一:西青区精武镇宾水西道延长线2号地块项目三期项目,建设单位天津爱情置业有限公司将机电安装专业工程发包给天津升豪泰建设有限公司,合同金额 万元。 天津升豪泰建设有限公司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仅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的机电安装工程,经西青区住建委查实,天津爱情置业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违法发包,天津升豪泰建设有限公司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 案例二:宁河区津宁(挂)2019-09号地块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苏兴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将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安拆作业分包给不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天津振鸿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天津盛千佳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天津杰成瑞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宁河区住建委查实,江苏兴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违法分包。
- 案例三:河东区津东大(挂)2021-041地块(大直沽东孙台项目)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将桩基及支护工程分包给天津市钇翔建筑配套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钇翔建筑配套工程有限公司未在现场派驻本单位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为天津市融和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员工段某川,经河东区住建委查实,天津市钇翔建筑配套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转包。
- 案例四:津北天(挂)2021-002号地块项目A地块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外立面保温及装饰专业工程分包给天津久盛巨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310万元,天津久盛巨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委派二级注册建造师吴某为项目负责人。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防腐保温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属于大型工程,应由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负责人。 经河北区住建委查实,吴某存在超出建造师执业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违法行为。
- 案例六:南开区水上公园西路(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地块和宾水西道(青年职业学院)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华星(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刘某明在施工现场实名制平台上长期未打卡、未到岗履职,《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目录(房屋建筑工程)》相关的履职记录文件,经南开区住建委查实,刘某明存在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的违法行为。
- 案例七:天津市南开医院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心建设项目,设备租赁单位天津鼎达机械设备租赁公司(无建筑业企业资质)和设备安拆单位河南安合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组成联合体承接该项目起重设备租赁、安拆工程,并由天津鼎达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员工宋某川担任项目负责人。 经南开区住建委查实,河南安合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构成出借资质行为。
- 案例八:和平区津和多(挂)2021-040号地块(多伦道三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韩大建设有限公司将精装修作业分包给北京华富伟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额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