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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8: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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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饿了么商家没有生产许可证一、相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从今年四月起,连续接到近 200...
一、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从今年四月起,连续接到近 200 单相同类型投诉举报,即举报本辖区内在包括饿了么这样的大平台上进行外卖服务的商家没有在网上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对于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但属于“三小”(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情况,市局进行了论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已将“三小”的具体管理办法授权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据此,食品小餐饮店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的调整,食品小餐饮店能否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则取决于当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例如,《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规定食品小餐饮店实行备案登记制,没有规定取得备案的食品小餐饮店不能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按照民事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规定,取得备案的食品小餐饮店业主可以从事网络餐饮服务。但即使是“三小”备案,也应该将备案材料公示至网络平台,对未进行公示的情况,均应责令公示并予以警告。
二、常见案例
2019 年 8 月,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发现,饿了么平台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存在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服务等行为,被监管部门处以警告,罚款 20 万元。
2020 年 1 月,普陀区市场监管部门又发现饿了么平台未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的有效证照,未将商家提供的证照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核对,导致无证商家在饿了么平台上线,从事餐饮外卖活动,被责令改正,并罚款 20 万元。
2021 年 2 月,因平台上快餐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公示相关信息,“饿了么”被执法机关罚款 23 万元。 19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上述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入网快餐店涉无证经营、未公示信息。 典型案例显示,2020 年 6 月,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进行监控和异常数据抓取时发现,“ 饿了么”订餐平台上的两家入网餐饮业户曹某 (济南槐荫欣怡快餐店)、王某(济南市长清区香当当快餐店)涉嫌存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公示相关信息等违法行为。
三、平台责任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 23 条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 第 26 条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由此看来,饿了么应对商家资质承担审核和登记的责任。
饿了么在实际运营中,多次因未履行审核义务而被处罚。例如,2018 年底,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饿了么运营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出罚单,因平台入驻的商家销售隐形眼镜护理液等第三类医疗器械等行为,而平台公司方未能提供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质量管理制度。
四、商家违规情况
不少商家在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在饿了么平台上线经营。例如,去年底,郭先生开了一家寿司店,在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 2021 年三月份在饿了么平台开始售卖食品,直到四月份,郭先生不想经营这家店铺,去大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注销营业执照的时候出了问题。
五、其他平台对比
不仅饿了么存在此类问题,其他外卖平台如美团、百度外卖等也有类似情况。例如,依据今年 10 月 1 日正式实施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外卖平台应当对入网商家实行登记审查,并公示证照。但在北京某小区附近 1 公里内,记者就发现幸福紫菜包饭、麻辣香锅、小丫冒菜、湘间小灶等近 10 家外卖商户没有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公示的证照不清晰。不少商家公示的许可证已经过期,却仍照常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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