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受理通知的流程
食品经营许可证受理通知流程涉及多个环节。申请人需要完成实名认证和账号升级,例如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实名核验,账户等级达到4级或5级,才可以进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
接着,或者直接点击上方的事项名称进行在线办理,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申请。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不须提交;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提交)、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和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等。如果是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若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然后是查看办理进度。系统会自动推送电子证书(或批件),如果需要纸质证书,可以申请打证,自行到受理窗口领取或者选择邮寄快递送达。在受理环节,如果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受理通知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主体资格方面
材料完整性方面
要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如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这是表达申请人从事食品经营许可意愿并提供基本信息的重要文件。申请书内容应涵盖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以及申请的食品经营项目、主体业态等相关信息。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也是必要的。这有助于监管部门评估申请人是否具备安全、卫生、有序地开展食品经营活动的硬件和操作规范条件。例如,餐饮服务经营者需要提供厨房设备布局图,显示炉灶、冷藏设备、清洗消毒设备等的位置关系,以及食品加工的操作流程,从食材的进货验收、储存、加工制作到成品供应等环节的规范操作流程。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必须齐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可以确保经营者定期对自身的食品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发现并及时解决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能够保证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等通过食品传播,如要求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有助于追溯食品的,保证进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记录应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则是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如停止经营、召回问题食品、报告相关部门等,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危害。
场所相关条件
- 对于有经营场所要求的食品经营活动,场所要符合相关的卫生、安全等要求。例如,餐饮服务场所要具备良好的通风、排水、防虫、防鼠等设施,食品销售场所要保证食品储存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符合要求。如果是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每台设备的具体放置地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等材料,以确保自动设备经营的食品在安全可控的环境下销售,并且消费者能够方便地获取许可证等相关信息。
(二)特殊情况的条件
自动设备经营
- 当通过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时,除了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要额外满足一些特殊条件。除了提交每台设备的具体放置地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等材料外,如果设备跨省经营,应当分别向经营者所在地和自动设备放置地点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这是因为跨省经营涉及不同地区的监管协调和食品安全管理的统一要求,及时报告有助于各地监管部门掌握经营情况,保障食品安全。
委托办理
- 若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除了满足基本的申请条件外,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要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等内容,以确保委托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也便于监管部门核实办理人的身份和权限。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受理通知的时间
当场受理情况
- 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并且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受理部门会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这种情况适用于申请人准备充分,申请材料没有明显缺陷或错误的情形。例如,申请人按照要求准确填写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提交了完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需要)、设备设施布局图、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等材料,并且这些材料都符合相关规定,那么就可以当场获得受理通知。
补正后受理情况
- 当申请材料存在一些问题,但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受理部门会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通知书会明确指出申请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如缺少某项必要的规章制度、设备设施布局图不清晰等,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正这些问题后,即可获得受理通知。一般来说,申请人需要尽快补正材料,以推进受理流程。
默认受理情况
- 如果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这一规定是为了防止受理部门无故拖延受理时间,保障申请人的权益。例如,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后,如果受理部门没有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材料存在的问题,那么就视为已经受理,申请人可以按照受理后的流程进行后续操作,如查询办理进度等。
四、食品经营许可证受理通知的相关法规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 10次局务会议通过,它对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包括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在受理通知方面,但整个许可流程的规定间接影响着受理通知的发放。例如,办法中对申请材料的要求、不同经营类型(如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特殊规定等,都是受理部门判断是否受理并发放通知的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17号公布 )
- 这一办法是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的重要依据。它规定了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明确了食品经营许可的适用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在受理通知相关方面,其规定的申请材料要求、许可的分类管理等内容都与受理通知密切相关。例如,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不同类别的食品经营在申请时可能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这会影响受理部门对申请的审查和受理通知的发放。
地方相关法规
- 如《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各地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遵循国家法规的基础上,可能会制定一些地方的实施办法。这些地方法规可能会对食品经营许可受理通知的流程、条件等方面进行细化或者补充规定。例如,在江苏省的办法中可能会针对当地的特色食品经营类型、当地的食品安全监管重点等,对受理通知相关的内容进行调整,以更好地适应地方的食品经营管理需求。
五、食品经营许可证受理通知的常见问题
材料相关问题
材料不齐全
- 这是常见的问题之一。例如,申请人可能忘记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者没有提供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这可能是由于对申请材料要求不熟悉或者疏忽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受理部门会根据情况发出一次性告知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如果申请人不能及时补正,可能会影响受理通知的发放和整个许可申请的进度。
材料不符合要求
- 即使材料齐全,但可能不符合要求。比如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内容不完整或者不符合当地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例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中没有明确自查的周期或者自查的具体项目等。这种情况下,受理部门也会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改和完善材料后再进行受理。
经营类型相关问题
自动设备经营特殊要求
- 对于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情况,申请人可能没有准确理解特殊的申请要求。如没有提交每台设备的具体放置地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等材料,或者在跨省经营时没有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这可能导致受理部门无法准确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从而影响受理通知的发放。
特殊经营项目的误解
- 例如,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需要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核验并留存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或者备案情况等信息,并如实记录入场食品经营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现场经营项目、如果举办者不了解这些要求,在申请相关许可时可能会出现问题,影响受理通知的发放。
委托办理相关问题
授权委托书不规范
- 当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时,例如,没有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或者委托期限等内容。这会让受理部门难以核实代理人的权限,可能导致受理通知无法正常发放。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果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也会出现类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