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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8: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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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泰安建筑劳务资质办理流程泰安建筑劳务资质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成立注册建筑公司:申请资质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工商...
泰安建筑劳务资质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成立注册建筑公司:申请资质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申请建筑资质。
招办理资质所需的各类人才:包括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
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申请公司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将其资质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所在建筑管理部门,区县的施工管理部门在初审合格之后报至建管处的施工科。
建设部门对企业的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
公示完成之后一一的予以核准,提交报省建管局,打印资质证书需要的手续。
办理泰安建筑劳务资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办理泰安建筑劳务资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企业机构代码复印件。
公司章程复印件。
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企业主要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
办公场所证明。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泰安建筑劳务资质办理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序列、类别、数量不受限制。企业首次申请(即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或增项申请(即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增加其他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资质的,应从最低等级申请。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即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同类别高一等级资质的)不受年限限制,但需逐级申请资质升级。
强化动态核查:
通过重组、合并、分立、变更等方式迁入资质的省内企业,行政审批主管部门核准后及时将迁入资质的企业信息推送至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资质管理权限,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或迁入资质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对迁入资质企业的资质合规性进行动态核查。
拟通过重组、合并、分立、变更迁出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资质迁入地行政许可办理要求提供迁出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迁出证明的,企业需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申请。按照资质管理权限,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或拟迁出资质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迁出资质企业的资质合规性进行动态核查。对于动态核查通过的拟迁出资质企业,经结果公示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具同意迁出书面意见。
对于动态核查不符合要求的迁入或拟迁出资质企业,按照资质管理权限,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依法撤回相应资质。
迁入资质企业未经资质合规性动态核查或核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将该项资质再次重组、合并、分立。
省市县之间有关核查信息、同意跨省迁入迁出的书面意见等均需通过机要邮寄或公文系统传输,不得由企业携带转送。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迁出资质但仍具备其他资质的企业、迁入资质的企业和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发〔2022〕4号)申请取得资质的企业一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检查和动态核查必查名单,重点核查企业资质条件、市场行为等。
严格资质审批:
各级审批部门要严格执行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依法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并将相关事实材料移交执法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在线上线下同步公开许可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等信息,方便企业查询了解,防范企业通过不法中介违规办理或提交虚假材料,给企业经营和信用评价带来风险。
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的企业,在资质核准机关发布核查公告之前,如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涉及资质办理的,不适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第一款的规定,需按照企业资质核定有关要求重新办理。
具有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190号)申请取得的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若办理重组、合并、分立,需重新核定其工程设计或建筑业企业资质。原建筑业企业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需重组、分立的,应当先注销匹配取得的工程监理资质。
企业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发〔2022〕4号)申请取得的资质,在资质升级前不得进行重组、分立、合并、跨省市县(市、区)变更等。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被列入失信惩戒的企业,不予办理重组、分立、合并、跨省变更等业务。
规范业绩认定: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再申请资质的,应申报重组、分立后承接的工程项目作为代表工程业绩;合并后的新企业再申请资质的,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可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泰安建筑劳务资质的办理涉及多个机构与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的注册登记。
建筑管理部门:包括区县的施工管理部门和建管处的施工科,负责资质申请材料的初审和报送。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参与资质的审核、动态核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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