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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8: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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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建筑资质增项社保缴纳要求建筑资质增项对社保有一定的要求,具体如下:企业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时,标准要求的企业主要人员至少已在...
建筑资质增项对社保有一定的要求,具体如下:
企业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时,标准要求的企业主要人员至少已在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至第 3 个月。
人员社保由分公司缴纳的,应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和当地的社保登记证明和凭证。
人员申报证明中,社保应是由企业缴纳,个人缴纳的社保无效。
与资质办理公司毫无关系的单位或企业缴纳的人员社保证明无效。
人员社保证明应由相关单位加盖印章,否则社保证明视为无效。
建筑资质增项的社保缴纳流程如下: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下情形为有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在行政区域内以本企业名义为有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在外省市以本企业名义为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在当地取得的社保登记证)。
在外省市以本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为有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在当地取得的社保登记证)。
建筑资质增项社保缴纳费用的计算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人员数量:不同资质等级和类型要求的人员数量不同,人员越多,社保费用相应越高。
社保基数:社保缴费基数通常根据员工工资确定,工资水平越高,社保基数可能越大,费用也就越高。
地区差异:
缴纳期限:一般来说,建筑资质增项要求企业主要人员至少缴纳 3 个月的社保,缴纳期限越长,费用越高。
以下是与建筑资质增项社保缴纳相关的一些政策法规: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规定,企业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时,标准要求的企业主要人员至少已在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至第 3 个月。
所使用人员的社会保险必须以办理企业的名义付款,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款项失效。随着“放管服改革”改革的深入,建筑资质新申请办理、更新、持续、变更不需提供人员个人社保证明材料。
以下是一些可能在建筑资质增项社保缴纳中出现的情况及分析:
有些企业在办理建筑资质增项时,为了节省成本,可能会试图使用挂靠人员的社保,这种情况下,如果被查出个人拥有多个社保,就会被认定为社保无效,导致资质增项申请失败。
企业在为员工缴纳社保时,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缴纳,比如只缴纳了 1 个月,而要求是 3 个月,也会导致申请被驳回。
在建筑资质增项社保缴纳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常见问题:
人员社保缴纳重复:企业需要注意,如果申报人员的社保出现 2 个公司,这种情况不能通过审核。对于情节比较严重会视为违规违法,会受到相应处罚。在缴纳之前,最好先查询一下人员的社保缴纳情况。
申报资质的相关人员没有缴纳社保:资质办理中涉及的相关人员,如一级注册建造师、工程师、现场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工人等,必须缴纳社保,否则会被住建部门驳回申请。
社保缴纳时间不足:申请资质的人员必须缴满 3 个月的社保,申报的时候缴纳不足,不能暂停。因为审批部门需要一定的时间办理,等到审批的时候,可能时间也足够了。如果相差 3 个月的时间太长,那么肯定是不能通过的。
人员社保信息不一致:申请资料提交主管部门后,如果社保材料遗失、信息不一致等,都会导致申请资质失败。比如:人员社保清单、社保缴费证明等,企业并没有按照要求准备。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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