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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8: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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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劳务派遣合同资质的定义劳务派遣合同资质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取得的,能够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法定资格和条件。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
劳务派遣合同资质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取得的,能够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法定资格和条件。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单位通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具备劳务派遣合同资质意味着该单位在注册资本、经营场所、管理制度等方面符合法律规定,能够合法地开展劳务派遣业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200 万元。
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这包括具备符合业务需求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等,以确保能够正常开展劳务派遣的相关工作。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这些制度涵盖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方面,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规范劳务派遣的运作。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合同资质的办理流程如下:
劳务派遣组织具备法人资格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到市、县区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
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由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经区县劳动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接到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允许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许可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许可机关应当指派 2 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 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10 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60 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 3 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许可机关应当根据劳务派遣单位的延续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准予延续行政许可的,应当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与劳务派遣合同资质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注册资本、经营场所、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要求。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的用工范围、用工比例、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以规范劳务派遣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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