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许可证挂牌的要求
(一)合法取得许可证
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除特定不需要取得许可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例如,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但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如餐厅提供餐饮服务、超市销售各类食品等)则需要取得许可证。
(二)许可证信息完整准确
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信息应完整准确,包括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体的相关信息,如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等)、经营项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管理等分类下的具体项目)等内容都要准确无误地在许可证上体现。
(三)显著位置挂牌
许可证应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以便监管部门检查以及消费者查看。所谓显著位置,一般是指顾客容易看到的地方,例如餐厅的入口处、超市的收银台附近等。这样做的目的是方便公众监督,让消费者能够直观地确认该经营场所是经过许可合法经营食品的。
二、食品许可证挂牌的流程
(一)取得许可证
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需要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要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申请。需要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若能网上核验营业执照的,可能不需要提供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从事食品经营管理的食品经营者,可以不提供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材料;仅从事食品销售类经营项目的不需要提供操作流程)、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等材料。如果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每台设备的具体放置地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提交申请
- 可以通过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信息平台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部分地区也可能接受线下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
审查与决定
(二)确定挂牌位置
选择显著且合适的位置
- 在经营场所内选择一个顾客容易看到的地方,如前文所述的餐厅入口、超市收银台附近等。这个位置要保证许可证能够清晰展示,不受遮挡。
确保牢固悬挂
- 使用合适的工具(如钉子、挂钩等)将许可证牢固地悬挂在选定的位置,防止许可证掉落或损坏。
三、食品许可证挂牌的注意事项
(一)保持许可证的完整性
避免损坏
- 要防止许可证受到物理损坏,如避免被水浸湿、被尖锐物体划破等。如果许可证损坏,可能影响其有效性和可读性,需要及时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例如,如果许可证被撕破或者字迹模糊不清,就需要补办。补办时,若为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材料符合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防止篡改
- 不得对许可证上的任何信息进行篡改,包括主体名称、许可范围、有效期等内容。篡改许可证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及时更新许可证信息
许可事项变更时
- 如果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例如经营项目增加或减少、经营场所变更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
-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时,需要提交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以及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遵循许可原则
- 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在不同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分别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进行备案、。
符合经营要求
- 在经营过程中,要始终符合与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例如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等。
四、食品许可证挂牌相关案例
(一)未挂牌被处罚案例
案例情况
- 某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一家小型餐馆虽然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未将许可证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该餐馆进行了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可能会面临进一步的罚款等处罚措施。这一案例表明,即使取得了许可证,如果不按照要求挂牌,也属于违反规定的行为。
案例启示
- 对于食品经营者来说,不能仅仅满足于取得许可证,还需要严格遵守挂牌等相关规定,以确保自身经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这也提醒监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要重视对许可证挂牌情况的检查,以维护市场秩序。
(二)许可证信息不符案例
案例情况
- 某超市在挂牌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显示的经营项目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但实际上该超市在店内设置了生鲜食品销售区域,从事生鲜食品的销售活动。这种许可证信息与实际经营项目不符的情况被监管部门发现后,超市被要求停止超范围经营的生鲜食品销售活动,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同时要求超市重新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使其许可范围涵盖生鲜食品销售项目。
案例启示
- 食品经营者必须确保许可证上的信息准确反映其实际经营情况,不得超范围经营。在申请许可证时,要如实申报经营项目等信息,并且在经营过程中如果有经营项目的调整,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许可证信息与实际经营情况一致性的检查,保障消费者权益和食品安全。
五、食品许可证挂牌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一)许可证丢失
问题描述
- 由于保管不善等原因,食品经营许可证可能会丢失。一旦丢失,可能会影响正常经营,并且如果被不法分子获取,
解决方法
- 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同时,如果是遗失的情况,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材料符合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补发的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二)许可证被污损
问题描述
- 在经营过程中,许可证可能会被污渍、液体等弄脏或者被其他物体刮擦导致字迹不清等污损情况,影响许可证的正常展示和信息识别。
解决方法
- 应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补办手续,在新的许可证补发之前,要妥善保管好污损的许可证,以备检查时说明情况。
(三)经营场所变更后未重新挂牌
问题描述
- 当食品经营者变更经营场所后,如果没有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并挂牌,这是不符合规定的行为。新的经营场所需要重新接受监管部门的审查,以确保符合食品安全等相关要求。
解决方法
- 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在取得新的许可证后,按照要求将其悬挂在新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并且要在经营场所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也需如此),如果涉及到许可事项的其他变化,也要一并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