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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0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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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新疆食品经营许可证合并一、新疆食品经营许可证合并的相关政策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等“证照同办”。对办理证照所需材料...
一、新疆食品经营许可证合并的相关政策
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等“证照同办”。对办理证照所需材料同类项进行合并,申请人提交一套材料,市场监督部门同步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后,分别领取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新疆食品经营许可证合并的流程
申请人申请: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等。
审批机构受理/不予受理:审批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审批机构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三、新疆食品经营许可证合并的注意事项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由审批改为备案,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实施。对于“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优化审批服务。
四、其他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合并经验对新疆的借鉴
新疆在制定食品经营许可“证照同办”实施方案时,充分学习借鉴了其他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工作经验。通过前往新疆各类经营主体实地调研、查阅文献资料、组织办事人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交流研讨,确保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提高方案的质量和可操作性。
五、新疆食品经营许可证合并的案例分析
目前暂未获取到关于新疆食品经营许可证合并的具体案例。但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新疆公布了一些典型案例,如达坂城区某肉制品生产企业未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库尔勒市某干果店故意篡改食品生产日期并销售过期食品案等,这些案例反映了新疆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严格监管和执法力度。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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