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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8: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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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装修公司资质变更的基本要求装修公司资质变更需要满足一定的基本要求。企业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性...
装修公司资质变更需要满足一定的基本要求。企业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性质发生变更,如由内资变为外商投资或由外商投资变为内资,承继原资质的企业应当同时申请重新核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另外,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以及跨省变更等事项,也需要按规定申请资质变更。
在技术力量方面,装修公司应当具备先进的技术力量和设备,能够满足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需要。公司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以确保装修工程的技术含量和施工质量。
变更申请材料分为通用材料和专用材料两类。
通用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请书》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专用材料:
企业名称变更: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决议或者文件复印件、企业原章程和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章程修正案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以企业新名称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新名称企业关于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资质标准有建造师要求的,需提供已变更注册到新名称企业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含变更页)复印件或者省执业注册中心出具的变更注册证明。
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决议或者任职文件复印件、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属于通过股权出资转让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还应当提供股权出资转让协议以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股权转让和注册资本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企业负责人变更: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企业负责人变更的决议或者任职文件复印件、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复印件、企业负责人身份证、聘用(任)合同和职称证书(或者工作简历)复印件。
技术负责人变更:企业关于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聘用(任)合同复印件和工作简历、技术负责人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企业住所地址变更: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住所地址变更的决议或者文件复印件、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复印件、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注册资本变更: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注册资本变更的决议或文件复印件、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复印件、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其中企业减资的,还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资金审计报告。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只需提供通用材料。
跨区域工商注册地变更:企业原工商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跨省的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原件、新工商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原件、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复印件、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工商注册地变更的决议或文件复印件、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复印件、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复印件、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法定代表人任职决议或者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企业负责人任职决议或者文件复印件,以及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或者工作简历)、聘用(任)合同复印件、企业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聘用(任)合同、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和工作简历、按照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的身份证、已变更注册到新名称企业的注册证书(含变更页)复印件、按照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其中,特殊专业技术人员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企业改制后相应资质条件未发生变化的:企业改制方案和批复文件复印件(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等分割情况)、新企业章程复印件、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其余材料同跨区域工商注册地变更材料(6)—(11)。
装修公司资质变更的审批流程大致如下:
申请方提出变更申请,并准备好相应的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提交至相应的审批部门,如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需要,可能会进行实地核查。
审核通过后,进行相关的变更登记,如股权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等。
完成变更登记后,进行纳税申报,按照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税种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纳税申报完成后,进行银行变更,到公司开户行变更银行账户信息。
最后进行资质变更,凭之前变更好的营业执照及其他资料,到资质审批机关申请变更。其中,法定代表人仍然是必须变更的事项,如果有其他信息发生变化则另当别论。需要注意的是,受让方在接手资质以后,要确认当前资质配备的人员是否到位,比如技术负责人,如果换人也要进行更改。
明确建设单位责任:
建设单位对拟装修改造(维修)建筑应按先鉴定、后委托正规设计、再施工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对于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装修改造(维修)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应依法选择具备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施工企业从事房屋装修改造(维修)作业,并切实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管理,对工程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
规范施工企业管理:
在装修公司资质变更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常见问题,如企业分立时的协议拟定。分立协议一般包括以下
分立协议各方拟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分立后各方的注册资本。
分立形式。
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财产的分割方案。
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职工安置办法。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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