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10-15 08:52:05
3979
内容摘要:袋装米线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办理袋装米线生产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与生产的袋装米线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
办理袋装米线生产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与生产的袋装米线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且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具有与生产的袋装米线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包括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如果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袋装米线生产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申请: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省一级受理办证)。
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市一级受理办证):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 食品添加剂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及布局图。
- 食品添加剂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的规章制度。
受理:
材料补正:申请材料经审核后需要补正的,行政审批系统自动生成补正通知书,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具体注意事项说明。企业及时登入系统查看并进行补正。
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自动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办理进程查询:进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在首页找到“进度查询”,点击进入,点击“所有审批信息查询”,输入签收号进行查询,、审批事项名称、单位名称、(许可证、产品名称)、签收号、办理状态。
获取审批决定书:
获取方式:行政受理中心领取(牡丹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地址:牡丹区东方红西街 999 号,联系电话:0530—7381018)。领取时需提供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开具的委托书(原件)。
决定书类型:《食品生产许可证》,本证有效期 5 年。
与袋装米线生产许可证相关的法规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进行了规范。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明确了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的相关规定。
《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其中规定了方便食品(包括袋装米线)的生产许可证审查要求,如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0701 等。
袋装米线生产许可证的审批部门为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其中,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等食品的生产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袋装米线作为方便食品,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