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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8: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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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什么是建筑企业资质标限建筑企业资质标限是指对建筑企业在申请、持有和使用资质过程中所设定的一系列标准和限制条件。这些标准和限制涵...
建筑企业资质标限是指对建筑企业在申请、持有和使用资质过程中所设定的一系列标准和限制条件。这些标准和限制涵盖了企业的资产、人员、技术装备、工程业绩等多个方面。例如,企业申请特定等级的资质,需要满足相应的注册资本、拥有一定数量和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经历和职称要求,以及具备一定规模和质量的工程业绩等。
资质标限的目的在于确保建筑企业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条件,能够承担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工程项目,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规范市场秩序:资质标限能够筛选出具备一定实力和能力的建筑企业,减少不规范、低水平企业的进入,从而规范建筑市场的竞争秩序,避免恶性竞争。
保障工程质量:只有达到一定资质标限的企业才有能力和条件按照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从而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促进企业发展:促使企业不断提升自身实力,以满足更高等级的资质要求,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水平提高。
影响企业竞争格局:资质标限可能导致大型企业凭借其资 实力更容易获得高等级资质,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而中小企业可能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
在过去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制度还不够成熟时,资质标准未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能力和实力,存在造假申报资质的现象,大批名不副实的企业充斥建筑市场,破坏了竞争环境,使得资质失去了原本的意义。资质申请过程极大增加了企业管理成本。为了包装申报材料,部分企业选择与中介机构合作,利用会计事务所对财务报告进行粉饰,网上挂证“聘用”技术人员及为其缴纳社保等,花费上百万甚至上千万。考核指标的繁琐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使施工技术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成为考察企业承接业务能力的重要标准。对于资金保障能力的考察,无论是主管部门还是“制表”企业,都耗费了大量精力,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于审查的项目,部分企业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汇总,其结果的真实性也难以保障,对审查人员也是一种考验。专业类别设置过多,制约了企业经营。关于先有业务还是先有资质的问题,困扰着大批建筑企业。申报资质需要有业绩,但承接业务又需要出示相关资质,由此出现业主有意拆解工程,致使总包方与分包难以协调的现象。
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企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企业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资质按照最低等级资质核定。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有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依据。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其门户网站公布企业资质许可结果。
资质许可机关对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保存 5 年。
《标准》中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含的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内容,可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情况,批准相应的资质内容。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可参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条件提出申请,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后,由提出申请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颁布,并限在本省级行政区域内实施。
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其工程业绩申报。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以及跨省变更等事项,企业性质由内资变为外商投资或由外商投资变为内资的,承继原资质的企业应当同时申请重新核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企业应深入了解资质标限的具体要求和政策变化,及时调整自身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包括优化资产结构、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提升技术水平等。
注重工程业绩的积累,确保业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为资质升级和增项提供有力支持。
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制度,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关注行业动态和政策走向,积极参与行业交流和培训,不断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近年来,逐渐向规范化、法制化发展,但到目前为止,
【案例:建筑业企业资质撤回】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经苏州市住建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发现,该企业取得资质后未保持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主要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市住建局通报要求限期整改三个月,整改期届满该企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的专业、人数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要求,公告撤回了该企业已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
案例分析:对于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整改不达标企业,为什么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2 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 3 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最关心的一点,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核查什么?根据苏州市住建局《》,核查内容包括:1.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企业实际情况与系统信息是否一致;2.企业技术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针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主要人员的专业、人数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3.企业净资产、厂房和技术装备等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自有的混凝土运输车辆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4.企业申报的工程业绩是否属实; 5.企业申报资质时所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6.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按照《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等文件要求开展扬尘防控工作,是否落实有关部门关于超限超载治理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法律法规;7.有关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8.是否存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案例中的企业,在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并未重视后期维护,最终导致已取得的资质被撤回。这就启示更多的建筑业企业,不但在资质申请阶段要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取得资质证书后,也应当保持各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整个建筑市场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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