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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8: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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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冒用生产许可证举报信一、被举报对象信息被举报单位名称:[具体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详细地址]二、举报事项[被举报单位]...
一、被举报对象信息
被举报单位名称:[具体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详细地址]
二、举报事项
[被举报单位]冒用他人的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从事[具体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
三、事实与理由
在[具体时间],本人发现[被举报单位]所生产和销售的[具体产品]上标注的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并非其自身所有,而是属于[合法拥有单位名称]。
经过进一步调查,了解到[被举报单位]在未获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他人的生产许可证信息,以误导消费者,获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这种冒用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合法企业的权益,也给消费者带来了潜在的安全风险。
四、证据材料
本人已收集了[被举报单位]产品的包装、标签等实物证据,上面清晰显示了冒用的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同时,还获取了相关的销售记录、交易凭证等,以证明其冒用行为的存在和影响范围。
五、诉求
恳请相关部门依法对[被举报单位]的冒用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要求[被举报单位]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希望能够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举报人:[姓名]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日期:[具体日期]
以上是一份冒用生产许可证举报信的范文,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补充信息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对违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的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第五十一条对伪造、变造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的行为,也设定了行政处罚。但该《条例》对擅自冒用他人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的行为,未设行政处罚。因此,对于擅自冒用他人生产许可证编号的行为,工商部门和质检部门可依职责分工适用《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进行查处。《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措施: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冒用他人的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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