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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8: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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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东莞塘厦办理食品许可证的地点东莞塘厦办理食品许可证的地点为东莞市塘厦镇塘龙广场路 1 号政务服务中心 43 - 59 号(其中 4...
东莞塘厦办理食品许可证的地点为东莞市塘厦镇塘龙广场路 1 号政务服务中心 43 - 59 号(其中 43 - 44 号是咨询及接听电话,51 - 52 号是发照窗口,其他的都是业务窗口)。办公电话:0769 - 87812312
办理食品许可证的流程通常如下:
收件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受理
办理食品许可证所需材料可能包括: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负责人员的身份信息
从业人员的相关健康证
经营场所的平面图
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承诺书
以下是一些相关政策: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东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推行食品经营“证照同办”,实现商事登记与食品经营许可“一表填报、一窗受理、一级审批、证照合发、一照通行”。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含当日),处于正常食品生产经营状态;通过合法认证机构实施了首次 HACCP 认证或再次认证(复评)、认证证书经查询真实有效的食品生产企业可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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