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10-15 08:48:38
2805
内容摘要:业主使用建筑资质合同的相关规定业主使用建筑资质合同是一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
业主使用建筑资质合同是一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同时,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等规定,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业主资信不良的危害
无法回收垫资款:业主资信不良的项目,会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业主可能因各种原因破产倒闭,施工单位只能通过参与破产财产分配回收工程款。但很可能业主资产根本不足以偿还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无法回收垫资款。
危害项目现金流:现金流是一个企业的血液,缺乏现金流会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从而引发各种纠纷,更有甚者会导致企业破产倒闭。对于一个项目来说,若业主资信不良,会拖欠工程款,甚至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导致项目没有现金流入,产生极大的危害项目现金流。
危害公司现金流:业主资信不良可能导致整个公司的现金流出现问题,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风险防范措施
做好合同签订前的招投标工作,完善专用条款:目前国家已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新的计价模式给了企业发挥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的舞台,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一定的竞争风险。企业若想降低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资潜在风险,必须分析在此种模式下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可能碰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渗透于确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之中,完善专用条款,增加合同的约束力。
利用专用条款,避免工程结算时的风险: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会碰到工程量、计费基数、材料价格变化等问题,影响工程结算。应分析这些变化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解决办法,利用签订合同时,列入专用条款,加以约定“合同价款及调整”的变化范围、幅度以及调整的具体办法等,从而避免结算时的损失风险。
加强索赔管理,把风险损失减少至最低:索赔源自合同,终于合同。在项目管理人员中树立索赔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合同条件对于索赔有更大的重要性,索赔要及时、程序要合理、资料要完整。只有当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工期的延误,一方才能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提出索赔申请必须有确凿的证据,索赔申请才能获得批准。所以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注重原始资料的积累、汇总、分类、保管,以便在索赔事件发生时,提供完整的资料。
青岛某建设集团公司诉北京某投资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青岛某建设集团公司与北京某投资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案工程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法院经审理认为,青岛某建设集团公司与北京某投资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双方合同签订以及开工日期之后。此案例表明,应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先定后招”合同无效。
建设施工合同因违反“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建筑施工企业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工期延误等损失。只要损失是由出借资质造成的,发包人就有权请求借用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体与出借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关于不同地区业主使用建筑资质合同的差异,尚未有明确且系统的规定和研究。但一般来说,各地在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时,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具体案例,在执法力度、监管重点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某些地区可能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查处更为严格,而某些地区可能在特定时期对某些类型的项目监管更为侧重。
补充信息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修订与发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2015年发布以来,经过多次修 完善。、以适应建筑行业的发展和变化。
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与通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资质证书的换领、延续,企业重组分立及合并资质核定,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主要人员考核要求,完善企业申报业绩认定,加强信用管理,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建立函询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上一篇:丙级资质监理公司转让
下一篇:业务资质办理需要什么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