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9年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在2009年,不同类型的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有所不同。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
办理范围
- 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同一食品经营者在两个以上地点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应按不同地点分别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企业的分支机构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各分支机构应当分别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仅由其分支机构执《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的,该企业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办理条件
申请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经营食品零售的应提供可供商业用途的场所证明。
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原件2份) 。
审批流程
- 递交申请材料→受理机关审核材→发证或不予许可决定。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要求的,应当符合该要求。
办理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人治理结构图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应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生产加工场所(非住宅)所在地有权使用证明材料复印件。
相关图纸。
办理流程
- 受理申请—现场审查、抽样和检验—审核、汇总、上报—发证。
(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公共场所分类
- 包括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歌)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
办理条件
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水质。
采光、照明。
噪音。
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要符合相关要求。
办理材料
《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有资质认证的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卫生学评价报告》(原件1份)。
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经营场所的合法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等)(复印件1份,验原件) 。
许可程序
(四)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
- 在国内从事消毒产品生产、分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要求申领卫生许可证。一个生产场所对应一个卫生许可证,若企业拥有多个生产场所,则需分别申请。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向生产场所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场地使用证明、生产场所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拟生产产品目录、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等。
材料审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指派卫生监督员或委托下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实。
审批决定:根据审查结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是否准予卫生行政许可的决定。
二、2009年卫生许可证的相关政策
(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
2009年发布的卫监督发〔2009〕110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进行规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其目的是加强消毒产品监督管理,规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行为。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进一步细化,制订本地的相关许可程序和规定。
(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2009年修订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厂区环境与布局等方面进行规范。例如,厂区选址卫生要求包括与可能污染产品生产的有害场所的距离应不少于30米,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不得建于居民楼,厂区周围无积水、无杂草、无生活垃圾、无蚊蝇等有害医学昆虫孳生地。厂区环境要整洁,厂区非绿化的地面、路面采用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便于降尘和清除积水。厂区的行政、生活、生产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生产区和生活区应分开等规定,这些都是为了保证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制定的。
(三)食品安全法相关政策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出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再发放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汇总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名单、许可证复印件和违法记录情况,分别通报同级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时,依据该法,取代食品卫生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代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
三、2009年卫生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一)一般申请条件
场所要求
- 企业或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并符合卫生要求。例如食品生产企业要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且要保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公共场所如宾馆、理发店等也要符合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卫生要求。
设备设施要求
- 要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加工、储存、运输等设备设施。如食品生产企业要有与生产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包括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食品流通企业要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
人员要求
- 从业人员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这是为了防止患有传染病等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相关工作,从而保障公众健康。
管理制度要求
- 具备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例如食品生产企业要有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公共场所也要有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来保障环境卫生和顾客健康等。
(二)特定类型企业的申请条件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 在国内从事消毒产品生产、分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要求申领卫生许可证。一个生产场所对应一个卫生许可证,若企业拥有多个生产场所,则需分别申请。并且要向生产场所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包括《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场地使用证明、生产场所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拟生产产品目录、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
公共场所企业
- 除了满足一般的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和管理制度要求外,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共场所还有特殊要求。例如,游泳馆要保证水质符合卫生标准,理发店要保证顾客用具的清洁和消毒等。并且需要提交《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有资质认证的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卫生学评价报告》、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场所的合法证明等材料。
四、2009年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期规定
(一)食品相关许可证
餐饮服务许可证
- 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按有关规定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不过可以推测其有效期应该是根据不同的餐饮服务类型、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并且在有效期内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确保餐饮服务符合食品安全等相关要求。
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 2009年这两种许可证的有效期规定,但一般来说,这些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为了确保企业在一定时间内持续符合生产、经营的卫生等相关要求。企业需要在有效期内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并且在有效期届满前可能需要进行重新申请或者延续申请等操作,以保证能够继续合法地从事食品生产或流通活动。
(二)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
- 2009年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期规定。但从相关的许可规定来看,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需要遵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保证生产的消毒产品符合卫生质量等标准,并且在有效期临近届满时,可能需要按照规定进行重新申请或者相关的审核操作,以维持许可证的有效性。
(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
- 例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年检一次,这暗示了其有效期至少为两年。在有效期内,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保持场所的卫生条件符合相关标准,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果在年检或者日常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可能会面临整改、处罚甚至吊销许可证等情况。
五、2009年卫生许可证的监管要求
(一)多部门分段监管
食品安全领域
- 根据2009年的相关规定,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体制。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消毒产品领域
- 依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等相关法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进行管理,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审查、生产场所的现场核实等。并且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对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制订本地的相关许可程序和规定,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获得许可证后的生产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也会对其进行监督,确保其生产的消毒产品符合卫生质量等要求。
(二)许可证年检与复审要求
食品相关许可证
- 《食品流通许可证》不用年检,《食品生产许可证》不用年检,但是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从获证后的第二年起,在证书有效期内每年向生产地所在辖区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提交上一年度自查报告。
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
- 2009年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是否需要年检或复审,但从相关的许可管理规定来看,企业需要持续符合生产卫生要求,卫生行政部门会进行监督检查。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年检一次,在年检过程中,卫生部门会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包括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如果不符合要求,可能会要求整改或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每年复审一次,复审要满足水源选择、水源卫生防护、生活饮用水生产的卫生、水质检验室等方面的要求,这些要求是依据相关的卫生规范和管理办法确定的,如应符合《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等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