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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09: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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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水泥生产资质办理流程水泥生产资质的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准备阶段:企业需要对自身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确定所需办理的资质类...
水泥生产资质的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准备阶段:企业需要对自身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确定所需办理的资质类型和级别,并准备相关的基础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申请提交: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资质,可以通过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对于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仅限国务院国有资产),也需按照相应规定提交申请。
审核阶段: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对企业的生产条件、技术能力、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审查。
实地核查:在审核过程中,可能会组织专业人员对企业的生产现场进行实地核查,以确保企业的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相符。
审批决定:经过审核和实地核查后,主管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作出审批决定。如果符合要求,将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如果不符合,会告知企业原因并要求整改。
需要注意的是,水泥生产资质的办理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办理过程中,企业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并按照要求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的顺利进行。
办理水泥生产资质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这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基本证明文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由于水泥生产涉及一定的安全风险,此证必不可少。
环保审批手续:水泥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因此需要通过环保审批。
土地预审、矿山开采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等文件:用于证明项目的合法性和对环境的影响得到了评估和控制。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文件:包括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化验室合格证等,以证明企业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能力。
产品检验报告:可以是同产品单元(特种水泥为同产品品种)型式试验报告、委托产品检验报告、省级及以上政府监督检验合格报告等。出具报告单位必须有相应资质,且检验报告必须是一年内的报告。
企业自有资本金的证明材料:投资水泥(熟料)新、改、扩、迁建项目自有资本金的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
以上仅为常见的材料要求,具体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和资质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企业在办理前应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并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完整。
办理水泥生产资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项目建设条件:
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水泥(熟料)生产线、水泥粉磨站,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符合省级水泥行业发展规划及区域、产业规划环评要求,和项目当地资源、能源、环境、经济发展、市场需求等情况相适应,其用地必须符合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水泥产能总量控制、有序发展原则,严格控制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对新型干法水泥熟料年产能超过人均900公斤的省份,原则上应停止核准新建扩大水泥(熟料)产能生产线项目,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等量或减量淘汰”的原则执行。
鼓励现有水泥(熟料)企业兼并重组,支持不以新增产能为目的技术改造项目。
投资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的企业应是在国内大陆地区现有从事生产经营的水泥(熟料)企业。
严禁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和其它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新建水泥(熟料)项目。禁止在无大气环境容量的区域内新建水泥(熟料)生产项目,对该区域已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的改造项目要做到“以新代老、减排治污”。
新建项目要取得土地预审、矿山开采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后方可立项核准,必须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方可开工。
鼓励对现有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低温余热发电、粉磨系统节能、变频调速和以消纳城市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弃物可替代原料、燃料等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投资水泥(熟料)新、改、扩、迁建项目自有资本金的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
生产线规模、工艺与装备条件:
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要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单线建设要达到日产4000吨级水泥熟料规模,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市场容量有限的边远地区单线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日产2000吨级水泥熟料(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和特种水泥生产除外)。
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要配置纯低温余热发电,有可供设计开采年限30年以上的水泥用灰岩资源保证,并做到规范矿山勘探、设计、开采。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加强环境保护,及时复垦绿化,严防水土流失。
新建水泥粉磨站的规模要达到年产水泥60万吨及以上。边远省份单线粉磨系统不得低于年产30万吨规模。粉磨站的建设应靠近市场、有稳定的熟料供应 就近工业废渣等大宗混合材的地,要配套70%以上散装能力。
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的建设要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新建水泥(熟料)项目要采用先进成熟、节能环保型技术装备,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和长期运转。
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条件:
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可比熟料综合煤耗、综合电耗、综合能耗和可比水泥综合电耗、综合能耗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单位水泥能耗限额标准。
水泥粉磨站可比水泥综合电耗≤38 kWh/t。
利用工业废渣作为水泥混合材的,其废渣品种、品质和掺加量要符合国家标准。
年耗标准煤5000吨及以上的企业,应按国家《节约能源法》规定,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环保评价检验测试,提供准确可靠的能耗数据和环境污染的基本数据。
环境保护条件:
水泥(熟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符合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新建或改扩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必须依法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新建或改扩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不得投产。
严格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水泥工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以及可替代原料、燃料处理的污染控制标准。对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新建或改扩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须配置脱除NOX效率不低于60%的烟气脱硝装置。新建水泥项目要安装在线排放监控装置,并采用高效污染治理设备。
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按国家发布的《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的规定,建立清洁生产机制,依法定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水泥用灰岩开采应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并严格按照业经批复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要分别制定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严格执行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并按照审查通过的方案进行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
原料和产品破碎、储运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含尘气体,要达标排放。新建或改扩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须严格执行《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要求。
新建水泥粉磨站和已有水泥粉磨站除粉尘和大气污染指标应该达标外,要增设和完善噪音防治设施。
产品质量条件:
水泥(熟料)生产企业要按《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取得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水泥(熟料)产品质量要符合相关产品标准。
水泥(熟料)企业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生产全过程实施严格的质量管理。参照国家颁布的《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建立本企业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执行。
水泥(熟料)企业要按国家颁布的《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建立完善的化验室,并取得化验室合格证。
水泥(熟料)企业要执行国家颁布的《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建立水泥产品质量对比验证和内部抽查制度,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产品质量检验和化学分析对比验证检验和抽查对比活动。
凡在水泥粉磨过程中添加水泥助磨剂后,应在水泥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单上注明所添加助磨剂的类型(液体或粉体)、主要化学成分。
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条件:
水泥(熟料)生产过程要符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条件,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新建或改扩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要建立职业危害防治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事故防范设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通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专项验收。
不得拖欠国家税收、职工工资和医疗费,按期交纳国家规定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办理条件可能会根据政策的调整和地区的差异有所不同。
以下是与水泥生产资质办理相关的一些重要政策法规: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和《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和审批程序进行了改革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具体操作规范。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十六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钢铁水泥行业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18〕11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关于水泥产能置换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工原函〔2018〕383号)等:这些政策文件涉及到水泥行业的产业政策、产能置换、落后产能淘汰等方面的规定,对水泥生产资质的办理具有重要影响。
企业在办理水泥生产资质时,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确保申请过程合法合规。
在办理水泥生产资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密切关注政策变化:水泥生产资质的相关政策法规可能会不定期调整和更新,企业应及时了解最新政策,确保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符合要求。
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一旦发现虚假材料,将面临严重的后果。
严格遵守办理流程: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进行申请、审核和审批,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办理失败。
重视实地核查:实地核查是资质办理的重要环节,企业应提前做好准备,确保生产现场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注意证书有效期:及时办理证书的延续或更新,避免证书过期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加强内部管理:在取得资质后,企业要持续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始终符合资质要求和相关法规标准。
办理水泥生产资质是一个严谨且复杂的过程,企业需要认真对待每一个环节,以确保顺利获得资质并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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