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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09: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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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建筑资质借用收管理费的相关规定建筑资质借用收管理费是建设工程领域中的一个复杂问题。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这一行为有一定的规定。最高人...
建筑资质借用收管理费是建设工程领域中的一个复杂问题。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这一行为有一定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案例和法官会议纪要表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行为无效时,对于该合同中约定的由转包方收取“管理费”的处理,应结合个案情形根据合同目的等具体判断。
例如,在某些案例中,法院会综合建设工程行业管理费的一般收取比例及实际提供的管理服务的基础上,酌定判令支付部分管理费。如向没有施工资质的自然人进行违法分包,法院可能会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确定管理费的支付比例。
建筑资质借用收管理费存在诸多风险和严重后果。
从民事法律责任方面:
借用资质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如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应由被借用的出借人承担。
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发包人可能要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实际施工人往往会以被借用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大量合同,产生债务纠纷时,法院将判决被借用企业承担给付责任。
出现工伤、劳动争议,被借用企业要承担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
被借用企业的“非法所得”即收取的管理费可能被没收,还会有因开票涉及的税务经济法律风险。
实际施工人与发包方互相勾结,可能损害出借资质的挂靠方利益。
从行政法律责任方面:
国家严厉打击违法挂靠、转包行为,出借资质的行为属于违法经营,对挂靠出借资质单位及相关人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建筑施工企业可能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还可能被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吊销资质证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可将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记入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同时向社会公示,并逐级上报至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公示。
出借资质过程中涉及开具发票的问题,可能引发税务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出借资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可能引发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从刑事法律责任方面:
为防范建筑资质借用收管理费的行为,应采取以下措施:
建筑企业应努力避免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法律禁止实施的行为。
如果实在无法避免将工程交由他人挂靠施工,务必加强日常的全过程管理,尤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在建设工程领域,因建筑资质借用收管理费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以下是一些相关案例:
在(2017)最高法民再395号案例中,最高院认为:转包方作为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为牟取非法的管理费,明知施工方无相应建筑施工资质仍然转包,不应支持其享有非法管理费,仅支持其能举证证明的水电费、税费共计约300万元。
在(2014)民提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中,最高院认为关于案涉合同约定的管理费应否从中铁十六局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的问题。叶腾钟等人无建筑工程施工资质,中铁十六局与叶腾钟等人之间的口头分包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双方关于管理费的约定也应当认定为无效条款。承担了案涉工程的组织、管理等工作,此类工作也已经物化入案涉工程之中。因此,从不当得利返还的角度看,中铁十六局要求扣除相应的管理费,应予支持。考虑到建设工程的实践,本院酌定按照工程造价的3%从工程款中扣除管理费。
目前,关于国内外对于建筑资质借用收管理费的处理方式的直接对比信息相对较少。但在国内,司法实践中对于这一问题的处理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合同约定、实际管理服务提供情况、工程质量等。不同法院或同一法院的不同法官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可能会作出不同的裁判。而在国外,由于各国法律体系和建筑行业管理规定的差异,处理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总体上都会对建筑行业的规范和合法经营进行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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