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转包资质的定义
工程转包资质并非一个被法律认可和支持的概念。工程转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工程的施工任务交由其他施工单位来完成的行为。因为转包行为容易导致工程质量下降、施工管理混乱等问题。转包与合法的工程分包不同,分包是在一定条件下被允许的,而转包则是被严格禁止的。例如,承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常见的工程转包资质类型
常见的工程转包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 依据转包的方式及转承包人的人数:
- 直接转包: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直接转包给某一施工人。
- 变相转包: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通过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即变相的转包。
- 依据转包的次数:
- 一次转包: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后不再转让的行为。
- 层层转包: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后工程被再次或数次转让的行为。
- 依据转包的对象:
- 工程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转包。
- 施工转包,其中又包括施工总承包转包和专业工程转包。
- 勘察转包。
- 设计转包。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哪种转包类型, 。
不同工程领域转包所需资质
不同工程领域转包均是不被允许的,因为转包行为本身违法。但就合法的工程分包而言,不同工程领域的分包资质要求有所不同。
例如,在建筑工程领域:
- 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 专业承包企业可将承接的专业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 劳务分包作业不得再分包。
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企业注册资本金 3 亿元以上。
- 企业净资产 亿元以上。
- 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 5000 万元以上。
- 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 5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也有相应要求,如企业经理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等。
工程转包资质的审批要求
工程转包资质不存在审批要求,因为工程转包是被法律禁止的行为。但对于合法的工程分包,其审批要求通常包括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人员配备、资金实力等。
例如,分包单位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与其所承包工程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从事承包工程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等条件 。
工程转包资质的法律规定
、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明确禁止工程转包,并对转包行为制定了严格的法律规定和处罚措施。
- 《建筑法》第 26 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超越本公司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建筑法》第 67 条第一款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 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25 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62 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工程建设的合法、合规和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