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质借用是否违法
工程资质借用是违法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从行政法角度来看,借用资质经营是对行政审查的规避和违反,在不具备资质的情况下以被借用资质企业的名义从事市场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属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应当对借用资质单位和被借用资质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从民法角度分析,借用资质是以被借用资质者名义对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征得被借用资质者同意后,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被借用资质者承担。
在刑法方面,如果借用资质单位没有取得相关资质而从事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可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工程资质借用违法的相关案例
以下是一些工程资质借用违法的案例:
- 江西省抚州市住建局通报全市10起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典型案件,其中有8起出借资质、挂靠个人案。例如,揭某贵、叶某明等2人多次借用不同公司资质参与学校工程投标并中标,存在出借资质,转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
- 广西建工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江西省广昌县甘竹镇、长桥乡、水南圩乡集镇改造EPC项目招投标及承建过程中,涉嫌出借资质给个人组织参与投标,中标后由个人出资、施工。经广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公安部门联合办案、查实,该公司出借资质行为属实,并受到相应处罚。
工程资质借用违法的法律规定
工程资质借用违法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工程资质借用违法的处罚措施
工程资质借用违法的处罚措施包括:
- 行政机关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
- 情节严重的,建筑施工企业会被吊销资质证书 。
- 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如何防范工程资质借用违法行为
可以通过以下措施防范工程资质借用违法行为:
- 采取投标法人签到制。要求参与投标的法人投标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达投标现场签到,参与开标活动。招标人在接受投标文件时,可以查验投标法人身份证明;评标专家提出的答疑问题,要求投标人的答疑报告必须要投标法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中标合同也必须要有投标法人到场与招标人签订,任何人不得替代或授权委托。
- 采取往来资金转账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在投标单位所在地银行的常用账户,以便退取投标保证金、中标工程款等直接转入所提供的账户,严格控制直接拨付现金。
- 采取中标资质回访制。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可以邀请招标监管部门、评标专家代表,到中标人单位进行回访。回访的主要内容就是投标人提供的人员、账户等相关资料,是否与投标单位原有的相符,查看所有人员的工资关系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 加大监督防范力度。发现借用资质的,依据有关规定,、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不但要取消其投标资格,还要给予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对假冒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