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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09: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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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食品流通许可证定 要求食品流通许可证是指国家对食品流通企业进行管理的一种许可,它是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企业和食品流通企业的重要准...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指国家对食品流通企业进行管理的一种许可,它是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企业和食品流通企业的重要准入条件之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条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监管部门在改革前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但随着机构改革,监管部门发生了变化,目前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主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地的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审查: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受理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材料的,许可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现场核查:必要时,监管部门会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审批决定: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颁发证书: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适用于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包括食品批发、零售等经营活动。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以及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药品流通许可证是药品经营企业从事药品购销活动的法定凭证。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其药品购销行为负责,对其销售人员或设立的办事机构以本企业名义从事的药品购销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对其购销人员进行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中应当记录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及接受培训的人员。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对药品销售人员的管理,并对其销售行为作出具体规定。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或者现货销售药品。
药品生产企业只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药品,不得销售本企业受委托生产的或者他人生产的药品。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所销售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销售进口药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派出销售人员销售药品的,除本条前款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授权书复印件。授权书原件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本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销售人员应当出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供药品采购方核实。
药品流通许可证的监管部门主要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流程较为复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按照相关规定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审核材料: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现场检查:可能会对企业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人员资质等进行现场检查。
审批决定:根据审核和检查结果,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药品流通许可证适用于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等从事药品购销活动的单位。药品经营企业不得购进和销售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药品经营企业不得改变经营方式,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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