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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09: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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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陕西办学许可证申请流程陕西申请办学许可证的流程大致如下:确定学校性质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营利性流程:去教育局审批《办学许可证》,...
陕西申请办学许可证的流程大致如下:
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
营利性流程:去教育局审批《办学许可证》,然后去工商局审批《营业执照》。
非营利性流程:去教育局审批《办学许可证》,然后去民政局审批《民办非企业》。
先去街道办和教育局报备,确认是否还有指标。如果有指标可以办理,就先去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为教育培训),再去街道办盖章,最后和教育局相关人员沟通现场看场地。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环节很关键,如果场地初审不通过,后续所有工作都无法进行。而且必须先确定是否有指标,有的地方没有就不受理《民办非企业》。
场地要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租赁期应在3年以上,层高方面,早教、幼教在3层及3层以下,其他项目咨询当地有关部门。土地性质应为综合或办公。关于场地面积,西安等地不少于300平,校外培训机构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培训场所总建筑面积的2/3,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场地租赁时要注意土地使用性质,一般分办公、综合、民居、工业。办公和综合可以申请改变性质为教育培训;其中综合用地有些地方需要到国土资源部补交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费,按每平方按年收。房屋本身构造、临近场地使用情况等都会对审核有影响,所以一定要先找教育局初审场地再签租赁合同。
场地确定没问题后,办理名称预核准申请。递交相关文件,正式向教育局筹备备案,获得筹备审批申请表。
办学消防许可证不等于场地原本消防许可证,是专门的办学消防许可证。消防备案需要准备《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计委、规划、土地等主管部门的立项批文及其它有关文件(土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及其复印件、会议纪要、领导批文等)、1:500总平面图及室外消防给水图、建筑平、立、剖面图、有关消防部分的设计图纸和设计计算书(含消防给水、供电、通风、空调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及排烟系统)、工业项目另报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书(说明原料及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闪点、燃点、爆炸极限、储存方式等)等材料。
公司资质可以自己去办或找企业代办,建议找企业代办,企业常年和相关部门打交道,熟悉流程。工商局注册《营业执照》,申请的经营范围要含有培训等业务。营业执照所需资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法人股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开办合伙企业需提交合伙人的书面协议等。
将注册资金打入指定的账户,找会计事务所开具验资报告。需要注意每年年检的时候,要确保账户内有足量的注册资金。有的地方需要缴纳保证金。
办学消防许可拿到后,然后到教育局报备再次提交规定文件,包括了校长任职许可证,教师许可证等等,最后就是等正式办学许可下发。通常情况下,办证需要走审批流程,通常要三个月才能办下来。
陕西申请办学许可证的条件会因学校性质和具体类型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拟任非学历教育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专职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相关教育教学经验。
有一定数量与开办专业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师。
2名以上专职行政管理人员。
具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其中20万元为风险资金)。
举办计算机专业培训应具有不少于40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举办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应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设备和场所;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
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或方案。
有2名以上具有专业资质的财务人员。
陕西申请办学许可证所需材料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
机构资产状况证明。
机构规章制度。
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从业人员情况说明。
经费保障情况说明。
场所使用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报告。
机构章程。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经费保障情况说明。
场所使用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
办学场所的建筑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证明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涂改、伪造。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在申请陕西办学许可证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办理办学许可证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办学规定。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不得有虚假、误导等情况。
各市(区)、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请领取办学许可证空本,县(区)教育局向所在市教育局领取。请各市(区)教育局指定1名专门负责同志和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申领管理等有关工作,并将名单于1月22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办学许可证原则上只由负责同志或联络员申领,各教育局内涉及多科(处)室需要领取的,应明确一个科(处)室牵头统一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空本每半年发放一次。各单位申领前要详细摸底掌握许可证的需求量,分类统计形成台账,于3月、9月第一周内以正式文件提出申请,并附详细统计表。
鉴于办学许可证的重要性,各市(区)教育局要采取建立台账、责任到人等措施,加强管理,妥善保管使用,严禁浪费、污损、私自印制、擅自颁发等行为。凡正式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应第一时间内印制发放办学许可证,具署审批机关公章,同时进入台账管理;凡是未正式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包括批准筹设的民办学校),一律不得发放办学许可证。
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管理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122号),从严审批管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需载明学校名称、许可证号、办学性质、办学内容、颁发时间、有效期限等相关内容,避免出现空缺、涂改等情况。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陕教民〔2010〕1号)要求,严格遵守许可证编号规则,不得擅自改变号段和编码规则。在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教育厅。
办学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编号一致。
办学许可证由民办学校审批机关依据填写规范,准确、清晰、规范填写,不得涂改。
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应当在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发放办学许可证。
民办学校应当将办学许可证正本放置在民办学校主要办学场所的醒目位置,并按照办学许可证载明的内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事项变更的,应在变更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向审批机关提出换发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其中,变更事项依法需审批的,应当同时提出申请。审批机关应当在作出同意变更决定的同时,一并换发办学许可证。
民办学校应在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0个工作日内向审批机关提出换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审批机关可在有效期届满60个工作日后注销办学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民办学校终止办学的,应当向审批机关交回办学许可证。
办学许可证遗失的,民办学校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向审批机关申请补办。办学许可证毁损的,可凭毁损的原办学许可证到审批机关申请换发。
以下为一些陕西成功申请办学许可证的案例:
自2012年起,西安“名校+”经相关区县局地探索、成功实践,为全市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2018年,“名校+”在全市全面推广实施,全市共组建紧密型“名校+”共同体928个、教育集团101个,惠及学生120万余人。经过十余年探索实践,西安“名校+”逐步形成了5种紧密型办学模式,即集团化办学、一长多校、委托管理、兼并融合、教育家办学(“名校长+”办学)。2022年4月,西安“名校+”办学模式入选教育部第四批“双减”推广典型案例。陕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要求,推广“名校+”办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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