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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09: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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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温江区建筑类资质办理流程温江区建筑资质的办理流程如下: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依...
温江区建筑资质的办理流程如下:
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依法应当办理)、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的证明、确定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文件、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证明、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等。
然后,向成都市温江区住建局提出申请。
住建局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后,将予以通告并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无中介服务。
参考资料:
温江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以下等级:
一级(特级):属于较高等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不同类型的建筑资质分别代表了不同的施工单位应办理的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一共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共 12 类,专业承包共 36 类,施工劳务不分类别与等级。
参考资料:
:“温江区建筑类资质 (温江区建筑行业资质)-建管家,根据《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温江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以下等级:一级(特级)、二级、三级、四级,其中特级属于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较高等级。”
:“科普!最全建筑资质类别和等级划分汇总 - 360doc,一、资质类别 不同类型的建筑资质分别代表了不同的施工单位应办理的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一共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共 12 类,专业承包共 36 类,施工劳务不分类别与等级。(一)施工总承包类别 1.建筑工程施工总”
温江区建筑类资质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公司基础要求:企业需具备工商局注册的公司营业执照及完善的企业章程。注册资金需符合资质标准中的最低要求,通常三级资质的注册资金不低于 600 万元,企业净资产需达到 700 万元以上。
人员配备齐全:建筑资质的人员配备要求根据不同的资质类别和等级有所不同。
其他条件: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参考资料:
:“(科普篇)建筑资质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在哪个部门办理,一、建筑资质办理的条件大起底. 1. 公司基础要求 企业需具备工商局注册的公司营业执照及完善的企业章程。. 注册资金需符合资质标准中的最低要求,通常三级资质的注册资金不低于 600 万元,企业净资产需达到 700 万元以上。. 2. 人员配备齐全 建筑资质的 ”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事指南-四川政务服务网,受理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 该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温江区建筑类资质的审批机构是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申请人对审查意见(不含复审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按川建审发〔2014〕460 号文件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诉申请材料,于规定时间前完成网上申诉工作;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系统不再受理。
其他组织、法人及公民对申请人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有举报的,需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对匿名、冒名等无效举报恕不受理。)
参考资料:
温江区建筑类资质的有效期和续期要求如下:
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住建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
企业资质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住建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
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住建部不予受理。
参考资料:
:“刚刚,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应当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 技术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有工程业绩”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文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统一延..., ”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 为统筹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延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首页简繁 EN 登录个人中心退出邮箱无障碍 EN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10-17 10:53 :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默认大超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为统筹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延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届满的,企业资质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后届满的,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二、资质延续申请企业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有关要求提交申请,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收到企业资质延续申请后,,经核查合格的,准予延续。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23 年 10 月 16 日(此件主动公开)【】责任编辑:马文华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链接::国务院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 运行中心版权所有: 中文域名: .政务网站标识码 bm01000001 京 ICP 备 05070218 号京公网安备 110 号国务院客户端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微博、微信电脑版客户端小程序微博微信邮箱退出注册登录网站纠错主办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 运行中心版权所有: 中文域名: .政务网站标识码 bm01000001 京 ICP 备 05070218 号 京公网安备 1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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