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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09: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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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普陀区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办理普陀区生产许可证的流程大致如下:对于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特殊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除外),依照《中...
办理普陀区生产许可证的流程大致如下:
对于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特殊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对于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先在网上“一窗通”申请公司的名称,食品行业名称一般选择方式:上海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上海**餐饮有限公司等。然后申请好可以办理食品的实际地址,准备好租房合同、产权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接下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可领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
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凭通知或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对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核发,申请人声明生产加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的变更或者延续准许生产许可的申请,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许生产的决定。承诺办结时限说明为当场办结,办理地点为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
办理普陀区生产许可证所需材料因许可证类型和具体情况而异,一般来说:
个人无法取得生产许可证,只能成立公司或者小作坊,才能到当地食药局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对于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特殊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除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处理。
对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
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的其他材料。
普陀区在生产许可证办理方面有一系列相关政策: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如下处理:
申请人符合发证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生产许可的书面决定,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书。
申请人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当被告知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时,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普陀区持续推进落实食品生产许可政务服务便利化举措,扎实推进全程无纸化办理、企业高频证照变更联办“一件事”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提升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效能,让经营主体实现高效便捷办证的体验感。
普陀区“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方案,针对国务院批复同意浦东新区首批试点的25个仅涉及地方事权行业,在全区范围推广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将市场主体进入特定行业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推动审批管理服务从“以政府部门供给为中心”向“以市场主体需求为中心”转变,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不断提升实际网办能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在办理普陀区生产许可证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处理。申请人声明生产加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的变更或者延续准许生产许可的申请,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许生产的决定。
围绕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各主管部门要制定实施规范,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并依照实施规范,更新完善办事指南,制定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健全审管联动机制,创新优化监管方式,使事项办理更加透明,更可预期,监管政策实施更有针对性、精准性。
个人是无法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只能成立公司或者小作坊,才能到当地食药局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办理普陀区生产许可证的机构为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其相关信息如下:
办理时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21)22234500、(021)12345
窗口咨询: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A01-A34号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1-12345
窗口投诉: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咨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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