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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09: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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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成都开店办理卫生许可证流程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流程如下:申报: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或《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申报: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或《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并递交符合卫生要求的有关材料。如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等。
登记:依照卫生许可受理规定和公共场所许可的条件,对属于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应按照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先办理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认可,按审核批准的内容施工,工程竣工后申办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再申报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受理:经对申报材料审查后,卫生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审查: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组织业务人员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及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经营场所现场进行审核,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决定: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根据审查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送达: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经营场所选址、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当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经营场所的选址、布局及卫生设施设置务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按照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场所内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等进行卫生检测,且检测结果需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和规范。
设立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卫生工作并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和档案。
确保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再上岗工作。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1987 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四条规定,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第八条规定,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也对卫生许可证的办理有相关规定。
办理卫生许可证本身通常不收取费用,但可能需要支付由取得资质(计量认证合格)的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的费用,具体费用因检测机构和检测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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