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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09: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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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加工生猪肉馅的相关规定加工生猪肉馅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规定。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
加工生猪肉馅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规定。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但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同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生猪进厂(场)查验登记制度。屠宰生猪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
根据《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有着明确的要求。本《细则》适用于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应结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使用。其中所称的肉制品,是指以畜、禽产品为主要原料,经腌、腊、卤、酱、蒸、煮、熏、烤、烘焙、干燥、油炸、发酵、调制等工艺加工制作的产品。包括热加工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预制调理肉制品、腌腊肉制品和可食用动物肠衣。热加工熟肉制品,是指以畜、禽产品为主要原料,经酱、卤、熏、烧、烤、蒸、煮、炸等工艺加工制作的熟肉制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规定,制定了相关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对于食品生产许可的范围和要求有着明确的规定。例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2016年第23号)已明确将大米(包括大米、糙米、其他)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范围。据此,碾米机加工成的大米不属于食用农产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35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行政规范性文件《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14次局务会议修订通过并予以公告。同时,《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也在不断修订和完善,对生猪屠宰及相关产品的加工有着严格的管理和规范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加工生猪肉馅需要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例如销售食用农产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开展其他食品经营项目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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