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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10: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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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福山区建筑防雷检测资质的申请条件福山区建筑防雷检测资质的申请条件如下:独立法人资格申请单位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
福山区建筑防雷检测资质的申请条件如下:
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满足防雷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
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并在其从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能力和良好信誉
用于防雷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福山区建筑防雷检测资质的审批流程如下:
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报审程序
防雷工程建设前,需到当地气象局防雷中心(减灾办)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申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防雷项目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原件一份,盖公章)。
设计单位的资质证(复印件一份)。
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和原件)。
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总规划平面图(可刻录成光盘,附光盘说明并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一份)。
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资料(原件一份)。
当地气象局防雷中心出具《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合格后方可施工。
工程施工完毕,申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的防雷项目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原件1份,盖公章)。
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和原件)。
施工单位的资质证(复印件1份)。
防雷装置竣工图纸(刻录成光盘1份,附一份光盘说明,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1份)。
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原件1份)。
当地气象局防雷中心通过现场验收检测,出具《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使用。
防雷工程施工(设计)资质证申请审批程序
甲级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设计)资质的申请审批程序:
到当地防雷减灾主管部门领取《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设计)资质证申请表》和《申请登记表》。
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和单位基本情况报告。
填写《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设计)资质证申请表》,申请表一式四份。
当地防雷减灾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十天内决定是否受理其申请。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报送省防雷减灾主管部门,由省防雷减灾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并签署意见,初审合格的,于20日内上报国务院气象主管部门。
国务院气象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资质评审并批准颁发资质证评审不合格的,在评审后3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退回送审单位。
乙、丙级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设计)资质的申请审批程序:
到当地防雷减灾主管部门领取《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设计)资质证申请表》和《申请登记表》。
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和单位基本情况报告。
填写《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申请表》,申请表一式四。
当地防雷减灾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十天内决定是否受理其申请。对不具备申请基本条件的,应注明原因予以退回。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报送省防雷减灾主管部门(或报送受省防雷减灾主管部门委托的市级防雷减灾主管部门),由省防雷减灾主管部门(或由受省防雷减灾主管部门委托的市级防雷减灾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并签署意见。
对初审合格的,由省防雷减灾主管部门(或由受省防雷减灾主管部门委托的市级防雷减灾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资质评审,审核合格的,批准颁发资质证书。
报国务院气象主管部门备案。
目前暂未获取到福山区具备建筑防雷检测资质的具体企业名单。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相关信息:
福山区气象局官网
相关政府部门的公示信息
福山区建筑防雷检测资质的有效期和续期要求如下:
福山区建筑防雷检测资质的相关政策法规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0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应当就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同时验收雷电防护装置并有气象主管机构参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0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四条:专门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取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
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一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对防雷装置检测后,应当出具检测报告。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被检测单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报告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依法作出处理。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执行有关标准和规范,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必须真实可靠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21431—2015《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定期检测周期规定,具有爆炸和火宅危险环境的防雷建筑物检测间隔时间为6个月,其他防雷建筑物检测间隔时间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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