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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10: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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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濉溪县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流程在濉溪县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一般遵循以下流程:申请:申请人向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申请人...
在濉溪县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一般遵循以下流程:
申请:申请人向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是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或个人。在申请时需要提交申请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例如申请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要提交《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等材料;申请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要提交《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等相关材料,不同的运输经营类型所需材料有所差异。
受理: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收到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在此期间,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如果材料核准后,会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然后进行申请材料汇总、审批。对于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应当报送上级机关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基本经营条件
对于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需要有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例如,专业运输公司、物流公司办公室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原件;停车场产权证明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原件等,以证明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的使用证明等。
要有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财会人员等,并可能需要提供名册及相应的职称证明,以确保企业具备正常运营的人员能力和管理能力。
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可能需要满足一些特殊条件,如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等。如果是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需要提供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等材料;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要具备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域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等,拟聘用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要有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驾驶人员要有驾驶证及其复印件等条件。
车辆相关条件
通用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这是证明企业合法经营身份的重要材料,表明企业已经在工商部门进行了合法注册登记,具备开展经营活动的资格。
单位公章,在各类申请表格、文件签署等方面需要用到公章,以确保文件的有效性和企业的认可性。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确认企业法人的身份信息,确保申请是由合法的企业代表人提出的。如果法人不能亲自到窗口来办理的,还需要被委托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经营类型的特定材料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需要提交《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企业章程文本,它规定了企业的基本运营规则、股东权利义务等内容;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这有助于保障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操作和管理;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企业章程文本、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可行性报告、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等。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提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企业章程文本;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内容包括专用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通讯工具配备、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长、宽、高等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体容积与车辆载质量匹配情况,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配备行驶记录仪或者定位系统情况。若拟投入专用车辆为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拟聘用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其复印件;具备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域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等。
濉溪县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办理地点为濉溪县政务中心交通窗口。这里是集中受理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申请的地方,包括道路运输许可证的申请等业务。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服务对象如果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换发、补发等需求,也在此处办理相关业务。例如,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表,然后由运管所相关股室审核签章后,在行政服务大厅交通窗口办理相关业务,并且可以通过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561 - 6888322。
在一些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中,如《道路运输证》损毁遗失换发、补发等业务是不收费的,由此推测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可能也是不收费的,但建议在办理前向濉溪县政务中心交通窗口进行准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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