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筑工地资质管理办法最新规定
一、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广州市出台了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旨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环境。该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活动的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包括信用信息管理、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方面。
- 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良好行为信息和失信行为信息。基本信息用于识别信息主体身份、能力、经历等特征,良好行为信息是指建筑市场主体遵守法律法规、行为规范,诚信经营所获得的奖励和表彰形成的信用信息,失信行为信息则是指建筑市场主体违反法律法规、执业行为规范等受到处罚、责令改正或通报批评等形成的信用信息。
- 信用信息通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对外公布,良好行为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三年,失信行为信息公布期限根据其社会危害程度、当事人主观过错大小等因素确定,轻微失信行为公布周期不少于1个月,一般失信行为公布周期不少于6个月,严重失信行为公布周期为3年。
二、广东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2019年广东省建筑企业资质标准有相关要求,在省工商局注册或中央直属的企业且注册地址位于广州、深圳市的,在首次申报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方面除外)和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时可选择在省厅申报或者在广州、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选定之后不得更改。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 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 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 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 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申请流程包括网上上传材料、网上递交申请和领取办理结果。
- 网上上传材料:企业登陆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并在网上生成申请表,同时上传附件申请材料电子文档。
- 网上递交申请:网上预申请通过后,企业将申请材料电子文档直接在网上提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无需向其他部门报送纸质材料和提交网上申请信息。
- 领取办理结果:企业申报事项在“三库一平台”的公示意见如为“同意”,公示期满后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作相关文书;如为“不同意”,企业可在公示期内根据规定进行提出陈述申请。
三、深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改革支持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相关通知,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助推企业提升综合竞争力,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 发展壮大龙头骨干企业:对有意愿申请综合甲级资质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工程设计企业,以及有意愿申请特级资质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等,开通“绿色通道”,建立联系机制,提供技术、政策咨询服务,并在多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服务。
- 培育具有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综合型企业:鼓励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鼓励综合资质(特级资质)企业子公司落户:对省内外建设工程综合资质(特级资质)企业在广东省内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支持申请省级权限的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
- 优化业绩核查等政务服务:充分利用多个行业服务平台开展业绩或技术指标核查,省内业绩核查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省外业绩核查不超过20个工作日,将省级审批权限事项时限压减到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