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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10: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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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宿州建筑工程资质合作的相关政策宿州市为加快培育高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
宿州市为加快培育高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等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例如,以企业直接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为例,考核指标包括: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由住建部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和使用要求,分别按照相关通知文件要求执行。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分别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安徽省住房和建设厅网站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申请。由宿州市住建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三级和不分等级资质、施工劳务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 年 12 月 31 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操作流程如下:
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方“协同办公”按钮。
进入“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企业入口】。
点击右下角【资质申报常用链接】。
点击【资质申报】。
选择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
点击【新增资质申报】。
填写资质类别及等级。
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及上传资质附件等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技术负责人信息、业绩量化指标、资质申请附件)。
提交申请。
企业具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操作如下:
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如申请增项其他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可直接增项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考核要求参照上述直接申请的标准。
已具有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同类别二级资质,即可直接申请同类别二级资质,也可按升级申请同类别二级资质。直接申请考核要求参照上述直接申请的标准,升级申请依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升级要求考核。
在宿州建筑工程资质合作中,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注意和防范 :
工程质量与安全风险:强化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以及对不良地质地区重大工程项目的风险评估或论证。推进信息技术与现场安全生产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资质审批调整风险: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公告等法定流程,存在无法在 7 月 1 日后无法办结的风险,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市、县两级暂时停止受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重新核定事项含《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 号)规定的核定事项,调整资质审批系统。
合规性风险:通过并购重组方式取得建筑资质需要注意合规性,
业绩核查风险:加强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的核查力度,申请省级权限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业绩项目在本市的,由市住建局发函至业绩项目所在各县区(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查确认;业绩项目在本省的,由市住建局发函至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查确认;业绩项目在省外的,由市住建局通过安徽省住建厅发函至由业绩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查确认。
合同风险: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中,发承包双方应按风险共担原则,明确约定主要材料的范围、风险幅度和调整方法,对主要材料价格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等类似表述。
宿州有不少成功的建筑工程资质合作案例 :
宿州市第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河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宝鼎建设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于 11 月初通过住建部建筑企业资质核准,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中建六局华南公司承建的宿州 G206 项目获得 2020 年度宿州市建设工程“金鸡杯”奖(市优质工程)。
在宿州进行建筑工程资质合作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企业直接申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需提供技术负责人的业绩,业绩材料包括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工程量结算清单或工程审计报告等能够体现该技术负责人业绩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企业按升级申请同类别二级资质需提供的企业业绩,业绩材料包括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开工批准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反映相关业绩指标的竣工图纸、工程量结算清单或工程审计报告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拟提供的企业业绩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属地为宿州市行政区域内各县(区)和各园区的,由各县(区)和各园区住建部门核实;市区项目的企业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业绩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部门核实;拟提供的企业业绩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属地为省内市外的,通过“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查询板块进行查询,如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不到的,由市住建局函询业绩属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30 日内未回函的,不予认可);拟提供的企业业绩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属地为省外的,以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显示的业绩信息为准(数据等级为 D 级的不予认可)。C 级和 C 级以上的企业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业绩,由市住建局向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实。
企业在申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时,要求技术负责人需聘用在该企业满一定时间(聘用在省住建厅系统、宿州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系统)。
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时人员社保要求如下:新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对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提供一个月社保承诺;增项和升级方式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对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提供三个月社保承诺。按照《关于进一步简化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建审函〔2018〕2960 号)文件相关要求,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人员社保由资质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各县区、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升服务意识,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正确引导和扶持本地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做专做精。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市住建局建管中心建管科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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