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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8: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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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食品制售许可证的申请条件食品制售许可证的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
食品制售许可证的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例如,食品加工场所要远离化工厂、垃圾处理站等可能产生污染的区域。
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比如,餐饮场所需要配备完善的消毒设备和通风系统。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规章制度应涵盖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例如,食品加工区和储存区要分开设置,避免交叉污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以下情形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销售食用农产品。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还开展其他食品经营项目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在办理备案后,增加其他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项目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之日起备案自行失效。食品经营者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增加预包装食品销售的,不需要另行备案。
对于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给就餐者现场消费的酒水饮料等非自制食品,不需在许可证上专门标注销售类的经营项目。食品销售经营者将预包装食品拆封、简单加热提供给消费者即时食用的,列为散装食品销售,不需在许可证上专门标注制售类的经营项目。
对于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可以根据加工制作流程适当简化原料清洗水池、切配场所和烹饪场所等审查内容,并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中标注。明确通过热加工后食用的简单非即食米面类食品现场加工制作,可归类为热食类食品制售(简单制售)。
供餐对象为中小学生的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以及利用食品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不得申请生食类食品制售项目,冷食类食品制售中冷荤类食品制售、冷加工糕点制售等高风险食品制售项目,进一步严格高风险食品制售项目许可范围。
散装熟食销售应当有销售专间、专区或专柜,应当配备具有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及保温或冷藏功能的设施 ,如需进行切割、分装等简单处理,应当具有专间或专用操作区。同时进一步明确散装熟食销售专间、专区、专柜定义及规范要求。
申请食品制售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不须提交;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提交)。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经营者向许可机关提出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据实填写《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时,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材料不齐备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5日内补交材料。
完成实名认证和账号升级。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实名核验,账户等级为4级或5级,方可进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
在线办理。或直接点击上方的事项名称进行在线办理,根据要求上传材料,提交申请。
查看办理进度及下载电子执照。系统自动推送电子证书(或批件)。需要纸质证书的, 可申请打证,自行到受理窗口领取或选择邮寄快递送达。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的处罚是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根据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量刑。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属于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保健食品作为特殊食品,具有特殊的功效或者含有特别的成分,需要严格区分于普通食品来销售经营,超出许可范围经营保健食品也属于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以《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修订实施为契机,着力加强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的信息化建设,从简化线上申请材料、强调线上申请材料法律效力、完善电子档案归档要求等实现“一网通办”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的全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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